萧昱(480年代—524年),一名[1][2]子真南兰陵郡兰陵县[3][4]南北朝南梁宗室与官员。父亲萧崇之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弟弟,故萧昱是武帝堂弟;有兄长萧昺萧昌萧昂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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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昱自小放纵而不遵守礼节,交友杂乱,又善于屠牛、 卖酒和骑射,他在天监初年除授秘书郎,累迁太子舍人太子洗马中书舍人中书侍郎,之后每次求试任官位,武帝都给他任职淮南永嘉襄阳郡,他也不就任;萧昱希望到边界州份当官,武帝认为他轻佻没有威望,抑制不准许,迁官给事黄门侍郎,于是他上表解职,武帝写下手诏斥责,于是被罢官,不再朝觐[3][4]

普通五年(524年),萧昱因在家中私自铸钱,被告发到廷尉,但得到赦免,迁徙到临海郡。行至上虞,朝廷下敕命令萧昱回来,同时要求他令受菩萨戒。他回来后变得小心谨慎,履行正道,遵行戒律又精粹纯洁,得到武帝嘉奖,任用为招远将军、晋陵太守。在任期间奖励名迹,减免烦苛,申明法纪,严惩贪官,优养百姓,月多后郡内教化深入广远。不久他突然去世,百姓都不停哭泣,有四百多人在郡庭设祭奠;田间有百余岁的妇女夏氏,带着曾孙到郡拜祭,悲伤得不能自已。居民又相继为他立庙建碑,纪念他的功德,亦向建康求赠谥号,于是朝廷下诏赠官湘州刺史,谥恭子[5][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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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普通五年,(萧昱)坐于宅内铸钱,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临海郡。”
  2. ^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会叔父下诏狱,劢乃率昆弟群从同诣大理,虽门生故吏,莫能识之。”
  3. ^ 3.0 3.1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萧景字子昭,(梁)高祖从父弟也。父崇之字茂敬,即左光禄大夫道赐之子。道赐三子:长子尚之,字茂先;次太祖文皇帝;次崇之。昌字子建,景第二弟也。……昂字子明,景第三弟也。……昱字子真,景第四弟也。天监初,除秘书郎,累迁太子舍人,洗马,中书舍人,中书侍郎。每求自试,高祖以为淮南、永嘉、襄阳郡,并不就。志愿边州,高祖以其轻脱无威望,抑而不许。迁给事黄门侍郎。……坐免官。因此杜门绝朝觐,国家庆吊不复通。
  4. ^ 4.0 4.1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吴平侯景字子昭,梁武帝从父弟也。……昌字子建,景弟也。……昂字子明……昂弟昱字子真,少而狂狷,不拘礼度,异服危冠,交游冗杂。尤善屠牛,业以为常。于宅内酤酒。好骑射。历位中书侍郎。每求试边州,武帝以其轻脱无威望,抑而不许。迁给事黄门侍郎,上表请自解,帝手诏责之,坐免官。因此杜门绝朝觐。
  5. ^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普通五年,坐于宅内铸钱,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临海郡。行至上虞,有敕追还,且令受菩萨戒。昱既至,恂恂尽礼,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洁,高祖甚嘉之,以为招远将军、晋陵太守。下车励名迹,除烦苛,明法宪,严于奸吏,优养百姓,旬日之间,郡中大化。俄而暴疾卒,百姓行坐号哭,市里为之喧沸,设祭奠于郡庭者四百余人。田舍有女人夏氏,年百余岁,扶曾孙出郡,悲泣不自胜。其惠化所感如此。百姓相率为立庙建碑,以纪其德。又诣京师求赠谥。诏赠湘州刺史。谥曰恭。
  6. ^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普通五年,坐于宅内铸钱,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临海郡。行至上虞,有敕追还,令受菩萨戒。既至,恂恂尽礼,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洁。帝甚嘉之。以为晋陵太守,下车励名迹,除烦苛,明法宪,严于奸吏,旬日之间,郡中大安。俄而暴卒,百姓行号巷哭,市里为之喧沸,设祭奠于郡庭者四百余人。田舍有妇女夏氏年百余岁,扶曾孙出郡,悲泣不自胜。其惠化所感如此。百姓相率为立庙建碑,以纪其德,又诣都表求赠谥。诏赠湘州刺史,谥曰恭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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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八
  •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