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袠(1502年—1547年),字永之,别号胥台山人,直隶苏州府吴县(今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生于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十月二十六日,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应天乡试第一名举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刑部主事,为尚书胡世宁所看重。七年主持河南乡试,不久奉使决囚淮扬,还朝,改任兵部武选司主事,清理贴黄,以兵部失火下狱,谪戍湖州卫。寻赦归,起为南京兵部武选司主事,职方司员外郎。官至广西提学佥事。致仕归,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六月十三日卒,年四十六[2][3]

家族

编辑

高祖袁以宁。曾祖袁琮。祖父袁敬先。父袁鼏,封承德郎刑部主事。母葛氏,封安人。配马氏,封安人;继配文氏。子袁尊尼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皇明三元考》
  2. ^ 《吴县志·卷十二·选举表四》:世宗嘉靖五年丙戌 袁袠,永之,庶吉士,历官南京武选司主事,职方员外郎,广西提学佥事,有传。
  3. ^ 《皇明经世文编姓氏爵里总目》:袁袠,字永之,吴人。嘉靖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部武选主事,为胡端敏公所重。以失火下狱,谪戍湖州。寻赦归,累陞广西提学卒。

相关条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