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崇业(1895年—?年),字汲三,山西省河曲县人,五原县[1],曾任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

辛崇业
个人资料
字汲三
出生1895年?月?日
逝世?年?月?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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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绥远省国内专门以上毕业生调查表(二十二年八月)……辛崇业,汲三,五原,三十八,国立北大法科、实业促进社(现在服务机关)”,《绥远概况》(下册),绥远省政府,第28页
  2. ^ 《杭锦后旗文史资料选编》第6辑
  3. ^ 《绥远“九·一九”起义纪念画册》,1987
  4. ^ 《内蒙古文史资料》第1辑,1962
  5. ^ “辛崇业字及山,家为山西河曲的大地主。因在后套五原县拥有大片土地,所以也算绥远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绥远政学各界活动。实业社组成时,即为理事之一,一方面又在绥靖公署充任参议,也是阁锡山收买的对象。与祁、焦等人关系甚为密切。一九四○年,绥远省党部改组时,由于祁派干将刘贵(字福斋)的支持,出任了省党部的委员,兼任第一督导区的督导员(第一督导区为后套五临安三县)。抗战胜利后,南京召开国大,辛为国大代表,后被选为立法委员,一九四九年留绥参加起义”。《内蒙古文史资料》第17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79-180页
  6. ^ 《河曲县志》,1989,第522页
  7. ^ 《五原县志》,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6.11,第512页
  8. ^ 《国民政府公报》第2336号
  9. ^ 《国民政府公报》第354号
  10. ^ 《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民国33年(二)》,第1677页
  11. ^ “绥远军政委员会暨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名单”,《内蒙古日报》,1949年12月7日
  12. ^ 立法委员黄宇人(贵州省第二区)、彭勋武(四川省第五区)、奚玉书(会计师公会)、叶道渊(福建省第三区)、陈光甫(江苏省第一区)、赵和亭(西安市)、但懋辛(四川省第三区)、崔敬伯(河北省第二区)、辛崇业(绥远省)、龚自知(教育会西区)、杨天理(云南省第一区)等十一人注销名籍,其缺额毋庸补办递补,(40)台统(一)字第351号(40.06.01),《总统府公报》第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