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云霄(?—?),字玄度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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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乙未科进士,授长洲令,三十五年授南京户科给事中,疏论户部尚书赵世卿造边饷火数多耗银两八十二万二千有奇,竟不详其故。三十八年弹劾通政使曲乔迁、应天府府尹王一干冒滥京堂,寻升湖广佥事[1]。四十三年与总督漕运户部右侍郎陈荐相讦,不候旨而归,被降级调简[2]。天启元年,起补陕西按察司佥事,二年改广西佥事,晋参议。五年考察以不及降一级[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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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邓世厚,字惟坤,号慎吾。妻赵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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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八年闰三月乙亥,升南户科给事中邓云霄为湖广佥事。
  2. ^ 万历四十三年六月,吏科疏参尚宝司卿许维新、湖广分守湖南道参议邓云霄、广东海南道副使姚履素径去非法。 上曰:近来内外各官不候明旨,擅自离任,全无法纪,著吏部分别议处来说。于是吏部覆许维新降一级调南京,邓云霄、姚履素各降一级调简。 上是之。
  3. ^ 天启五年正月,吏部覆科道拾遗疏:原任淮徐道右参政施天德照不谨例,云南右参政吴从诚照罢软例,各冠带闲住。四川右参议翁登彦照不及例降三级用。山东右参政苏宇庶、云南副使张允登、陕西右参议房楠俱照浮躁例各降二级用。广西参议邓云霄、大名道山东按察使段猷显俱照不及例,各降一级用。浙江副使吴伯与照不及例,调简僻用。原任蓟州兵备右参议今升太常寺卿刘复初照年老例,以原官致仕。从之。
  • 《明实录》
官衔
前任:
江盈科
明朝长洲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关政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