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民
陈卫民(1959年8月—),男,汉族,江西乐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华中科技大学EMBA工商硕士学位。
生平
编辑政治生涯
编辑1977年5月参加工作,供职于共青团江西省抚州地委,历任干事、办公室主任、副书记。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3月,任江西省宜黄县副县长。1989年12月,任江西省宜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91年4月,任共青团江西省抚州地委书记、党组书记;1992年5月,任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96年12月,任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2000年6月,转任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次月兼任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2005年7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兼任中共江西省委副秘书长。2008年3月,调任中共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4月,任萍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6月正式出任市长。2013年8月,任中共萍乡市委书记[1]。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西地区代表[2]。
落马与入狱
编辑2014年9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2014年10月1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4]。2015年2月5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2016年6月24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卫民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人民币元(已缴纳10万元);并继续追缴尚未到案的非法所得。其后,陈卫民被押赴位于同省进贤县的温圳监狱服刑,陈卫民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安心改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在劳动中服从分工,积极肯干,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任务。2019年,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卫民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陈卫民减刑后,其刑期至2025年4月16日止。[5]
参考文献
编辑- ^ 陈卫民接替刘和平任萍乡市委书记 李小豹提名市长. 中国经济网. [2014-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陈卫民.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 ^ 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陈卫民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09-15].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16-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28日).
- ^ 澎湃新闻. 江西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狱中劳动获减刑8个多月. 中国新闻网. [2022-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30).
外部链接
编辑- 陈卫民:打造萍乡为赣湘边际中心城市 中国经济网 2014-05-08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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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和平 |
中国共产党萍乡市委员会书记 2013年8月-2014年9月 |
继任: 刘卫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曾庆红 |
萍乡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4月-2013年8月 |
继任: 李小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