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内针(英语:intraosseous vascular access)是利用骨骼给药的方式。

在1922年,Drinker教授提出骨髓并不会塌陷,可以将之视为静脉用以注射药剂,因此开始有了骨内针的技术与应用,虽然说近期由于intravenous的技术成熟,因此较少在使用此注射方式,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采取此技术,像是无法进行静脉注射之时,抑或面对新生儿之时,多应用于呼吸停止心跳停止之时,抑或严重休克之状况,而施打骨内针的位置多为胸骨手臂骨或是小腿骨[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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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台湾急诊医学会. 骨內針. 台湾急诊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