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凤翔 (嘉靖进士)
生平
编辑黄凤翔是嘉靖四年举人黄凤翱之弟,当诸生时赴考曾经由落第变作拟录,被监临官怨恨,适逢学政来观试,刻下新碑令二人暗中摸索,以五次为限,他们却不用五就而依次猜中,监临官惊异赞叹。之后他多次参加乡试不遇。正德十一年(1516年)乡试首场中,仍未入选,分房考官后来拿到他遗下文章阅读,才发现其文章字句骈丽,因而得推荐成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中进士[2]。
此后黄凤翔应选,任桃源知县,为政崇尚德化,审问从不拷打,涉及伦理总会自责,人民都感到悔悟,同时他又修理学校,公余和诸生讲学;当时朝廷修葺显陵,他也为民代为捐输。调任宣城知县时,当地人挥泪送别。再陞南京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因于宦官盗窃宫嫔发簪一事得罪刑部尚书唐龙而外调重庆知府,又因审讯黄总兵事件执法公正,遭当权者嫉妒,最终辞官杜门,著作极多。甚富,四川人简绍芳曾问杨慎:“黄竹泉其实平平。”杨慎回答:“好像竹泉得人,海内不易找到。”[1][3]。
引用
编辑- ^ 1.0 1.1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黄凤翔 字冲霄,与其兄翺少相师友,始为诸生时下第作拟录,监临者见之嗔之;会观风合试,兄弟竞爽,偶刻新碑令暗中索摸之,限以五次,不待五而依次古点画一一不爽,始惊异称赏。屡试不偶,至己卯初场为房考所遗,反取其表读之,骈丽精绝遂惊喜以荐;丙戌成进士为西曹郎,尚风节,有阉宦盗宫嫔宝簪,尚书唐渔石为翔坐,嘱翔鞠之,乃直穷其状,唐大怒为构祸端,遂出守重庆。因讯黄总戎事执法不阿,为当事忌拂衣归,杜门理旧业,所着甚富,蜀人简西峃常问杨慎曰:“黄竹泉平平耳。”曰:“如竹泉者,海内未易得也。”
- ^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选举志》:历朝进士……明……(嘉靖)丙戌科龚用卿榜 黄凤翔 右卫人,仕至知府……历科举人……明……(正德)丙子科 黄凤翔
- ^ 道光《桃源县志·卷十·政治考》:黄凤翔,云南卫人,嘉靖丙戌进士,知桃源县,政先德化,不事棰楚,或涉伦理事辄自引责,民感悟;修理学校,公暇辄进诸生讲论,士习一新,时修显陵派工各邑,凤翔为民代输。调宣城令,民流涕送之,后陞南京刑部主事、重庆知府,往来经邑,士民争以先睹为快,众拟并请崇祀乡贤未果,咸为歉然。 旧志
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选举志
- 光绪《云南府志》·卷十二·人物志
- 道光《桃源县志》·卷十·政治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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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易逵 |
明朝桃源县知县 1528年 |
继任: 汪洋 |
前任: 方一桂 |
明朝宣城县知县 1528年-1631年 |
继任: 王钦 |
前任: 富好礼 |
明朝重庆府知府 嘉靖年间 |
继任: 刘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