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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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除了台湾、香港、澳门,的确包含大陆没错 编辑

不分区这个选举区吊诡的地方在于它事实上涵盖的选民范围和法律上的不一致。根据《释字第261号解释》,“在自由地区适时办理含有全国不分区名额之次届中央民意代表选举,以确保宪政体制之运作”,因此法律上这个选举区的领域包含全部中华民国法定领土: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及澳门,于2021年11月9日 (二) 09:56的修订并不符合宪法定义。

详情请见法律白话文运动《再见了!万年国会─谈谈司法院释字第261号》[1]。--诚心诚意。留言2022年2月2日 (三) 12:05 (UTC)回复

补充一下,目前的讲法列出事实上有投票权的选民分布范围,这个做法没有错,但是这样写就会忽略宪法方面设立这个选举区的脉络,也容易令人误会选举区的地理范围。选举区由全国部分和国外部分组成,根据宪法释文提出此选举区的定义,陆港澳是属于全国部分,就像2008年前不分区选区未和侨民选区合并前一样。换言之,法定领土、宪法(其中一项)一日未改变,这个选举区的地理范围一日也包含陆港澳。
这里事实上选区区民、法律上选区区民的不一致,是司法院刻意创造的。要理解这个概念,也许可以参考一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台湾省代表团。至于中共地区未有投票权却被本区立委代表的陆港澳人民,虽然并非选民,不过也确实属于这个选举区——这个吊诡之处正正是司法院大法官1990年6月21日为了改选国会而构思的折衷之处。--诚心诚意。留言2022年2月2日 (三) 13:52 (UTC)回复

参考来源 编辑

有关行政院在2023年5月25日的通令 编辑

台湾奉行五权分立,行政院无权通令司法院。司法院《释字第261号》判决和宪法查无更改。行政院2023年5月25日的通令属行政措施,只对行政院辖下各部会有效,查无影响宪法及《释字第261号》解释文的法律效力。

另外请注意中华民国法律中对“中华民国人民”和“中华民国国民”的定义存在分别。--诚心诚意。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3:02 (UTC)回复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 编辑

内文(包括选区资讯模板)已经将法律上与事实上情况并列,没有违反方针,亦不建议未经讨论单方面删除掉。--诚心诚意。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3:2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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