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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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编辑

本人是丰臣俊朗,因永远的独行猫先生对本人在宗教自由的修改还完,并加以回应,本人并不赞同,现在本人把修改回复,并对阁下观点加以回复。

永远的独行猫先生回应1:没有指出参考来源,应为原创研究。基督教被立为国教前受罗马帝国长期残酷的迫害是受普遍认可的

本人对永远的独行猫先生把本人的修改抬举为原创研究,本人深感荣幸,但这实为当今史学界的主流观点,不信你可以看看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 的节目Jesus: Rise to Power。看看这节目中出现的多位学者中,哪一位真的同意“基督教被立为国教前受罗马帝国长期残酷的迫害是受普遍认可的”当然,在罗马皇帝公元303年戴克里先统治至公元313君士坦丁一世合法化基督教其间,基督教的确受到规模颇大的迫害,但除此以外,其他时间顶多算暂时性,地区性的迫害。

永远的独行猫先生回应2:信中提到若崇拜罗马神祉即可获赦免,等于“强迫”人民放弃一神教义而接受多神信仰,不符合宗教自由的定义

首先,我举这信的原因是这是很好的证明基督教并非非法,因基督教是非法的话,罗马皇帝直接下令找出基督徒治罪就可以,不需说“基督徒不需识别出来,但如果基督徒被证明有罪,他们必须受罚。”这类的话。但如阁下真的认为“信中提到若崇拜罗马神祉即可获赦免,等于“强迫”人民”的话,本人只好无奈同意。如果我是哪一时期的罗马人,大概也会反对的说“皇帝陛下,你这样做很不道义呢。基督徒可以透过改宗赦免,我们这些非基督徒呢?你即使不考虑西布莉、巴力、荷鲁斯等其他宗教信徒,最少也该考虑下忠于国教的国民?好东西不能只给外人,你这样不是“强迫”我们改宗基督教吗?”

永远的独行猫先生回应3:罗马帝国长期迫害基督教的事实也是为学校教科书与坊间历史书所普遍认可的

借问坊间指哪里(香港、台湾、中国)?不过香港学校教科书使用的大多是传统教会的观点,即阁下所说“基督教被立为国教前受罗马帝国长期残酷的迫害是受普遍认可的”,但前基督教和后世史学大多认为教会把迫害大大夸大,如前基督教时代的史学家塔西佗在大约在公元100年纪录说基督教这“有害宗教/邪教”在罗马受到庇护并流行,十八世纪未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中也记录说图密善迫害基督教时间不长、尼禄迫害只限罗马城等。但香港学校教科书的教会观点恐怕是因为研究罗马宗教史的人大多是基督徒之故,而研究史学的香港人不多,研究爱好罗马更少,研究罗马宗教史更更少,在海量的抱教会观点基督教包围下,迅速被淹没。

还有,永远的独行猫先生未先来源请求,便回复本人的修改,本人认为有所不妥,希望阁下下次先向我来源请求,再复原,请问可以吗?

最后,我有一点要对维基百科所有人道歉的,由于小弟电脑白痴,不懂如何连结参考来源,因此,小弟在此说句对不起。—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丰臣俊朗对话贡献)于2013年7月30日 (二) 14:07 (UTC)加入。回复

感谢阁下的详细回复,使敝人获益良多。兹依据阁下的回复与敝人查得的来源进行修改。另外阁下提到的那封文件,根据小普林尼的来信和一般解释,其中的“罪”应是指“基督徒的身份”。而皇帝的回复说“不必被识别出来”,乃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意思,类乎台湾民进党成立时(违反戒严令)蒋经国总统的态度。永远的独行猫留言2013年8月2日 (五) 08:29 (UTC)回复

中国的矛盾 编辑

正文把中国分类在宗教自由类,但是第二段的关于新疆的陈述就开始陈述限制居民的宗教自由,不容许去选择伊斯兰教?? phoenix --36.225.98.223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3:52 (UTC)回复

中国不是国家无神论吗?哪个白痴说中国是宗教自由的?中华民国才是宗教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无神论,现在一般所指的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主教爱国会?信那种东西跟直接去信共产党到底有什么不同?我看不出来!123.192.249.116留言2018年3月23日 (五) 04:36 (UTC)回复

建议改名:“宗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编辑

宗教自由” → “宗教信仰自由”:该条目不仅讨论宗教自由,也有讨论信仰自由。--侧耳倾听 2021年9月28日 (二) 12:01 (UTC)回复

(-)反对 宗教自由包括信仰自由和传教自由。--Joker Twins留言2021年9月29日 (三) 18:01 (UTC)回复


 未完成--Kuailong 2021年10月4日 (一) 17:40 (UTC)回复

关于新的侧边栏... 编辑

小弟已经完成对之的编辑,还请有看到该模板的阁下可以在相关条目放上该模板,谢谢。哥斯拉君有话要说吗?2022年4月11日 (一) 05: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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