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domain 这项工作在美国的公共领域,因为它是政府法令,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外国的。 参见“美国版权局实践纲要,第3版的§ 313.6(C)(2)”。 2014纲要(第三))。 此类文件包括“立法法规、司法决定、行政裁决、公共条例或类似类型的官方法律材料”。

这些“不”包括首先由联合国或其任何专门机构或美洲国家组织出版的作品。 参见“纲要(第三版)”§313.6(C)(2) 和17U.S.C.§104(b)(5)。


非美国政府法令在美国境外仍可能受版权保护同样,上述美国版权局的做法并不阻止美国各州或地方 在国外持有版权,取决于国外版权法律和法规。
文档图示 模板文档[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