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A22234798/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四条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第四条正式为“澳大利亚总督”建立官职,并规定在管理联邦政府期间,不得兼领其他联邦职务的薪资[1]

参考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