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海军19世纪80年代开始建造巡洋舰,首批巡洋巡防舰和巡洋护卫舰用于取代老化且缺乏作战价值的风帆和蒸汽动力巡防舰与护卫舰。此后几十年两类舰艇数次迭代,分别发展成大巡洋舰和小巡洋舰。各类舰艇负责不同任务。大部分大巡洋舰和小巡洋舰都曾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各主战场都有她们的身影,既有公海的破交战巡逻,也有日德兰海战等北海舰队交战。大部分舰艇在战争期间葬身大海,残留舰艇大多被胜利的协约国当战利品扣押,或在1919年斯卡帕湾被官兵凿沉,或当废料拆解。《凡尔赛条约》强迫德国交出绝大多数剩余舰艇,现役只能保留老旧的前无畏舰和小巡洋舰各六艘,沿用20年才能更换而且排水量不能超过六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