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业,又称三受报业三业,佛教阿毗达摩术语,根据的性质,对于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法,根据不善二业,产生的、不苦不乐三受,将业报分为三者:顺乐受业(善业),顺苦受业(恶业),顺不苦不乐受业[1]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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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认为,由不善业感召的业果,称顺苦受业。由善业感召的业果中,由欲界至三禅,称为顺乐受业。由四禅以上,称为顺不苦不乐受业[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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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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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卷11:“三业,谓身、语、意。复有三业,谓顺乐受业,顺苦受业,顺不苦不乐受业。”
  2. ^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15:“诸善业中,始从欲界至第三静虑,名顺乐受业。以诸乐受,唯至此故。诸不善业,名顺苦受。过三静虑上地诸善业,说名为顺不苦不乐受。此上都无苦乐受故。非此诸业唯感受果,应知亦感彼受资粮,受及资粮此中名受。”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9:“顺乐受业者,谓福业及顺三静虑受不动业。顺苦受业者,谓非福业。顺不苦不乐受业者,谓能感一切处阿赖耶识异熟业,及第四静虑以上不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