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功伟(1915年—1941年),湖北咸宁人,1936年8月于上海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1938年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及武昌区委书记,之后接受中共派遣到鄂南、鄂西,曾经担任鄂南特委书记、鄂西特委书记。1940年2月任湘西区党委书记。1941年1月新四军事件发生后在湖北恩施国民政府军统逮捕,同年11月17日被执行枪决,得年26岁。[2]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何功伟--党史频道--人民网
  2. ^ 何功偉:青年楷模 - 經緯觀察 - 華夏經緯網. [2023-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