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观(1489年—?),字国光,号省庵,南直隶扬州府江都县民籍,浙江义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叶观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籍贯 直隶扬州府江都县
南直隶扬州府江都县民籍
字号 字国光,号省庵
出生 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萧氏
亲属 (子)叶楙中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四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联捷丁丑科会试第四十二名,二甲四十三名进士,通政司观政,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嘉靖八年(1529年)任福建兴化府知府[1],四月升任湖广按察司副使[2],致仕。

家族 编辑

曾祖叶思铭,都转运盐使司同知。祖父叶贤,副千户。父叶万,义官[3]。母高氏。具庆下。兄开、发、启。弟靓、奇、觐、现、鲜、元。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九》:嘉靖十二年四月庚寅,升云南右布政使范嵩为本司左福政使,福建兴化府知府叶观为湖广按察司副使。
  3. ^ 崔桐《赠刑部主事叶公封太安人高氏墓表》:赠君刑部主事乐庵翁者,讳万,字楚荣,生成化三年五月十八日,卒正德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葬于蜀冈禅智寺之西原,则丙申四月庚申日也。按状,叶之先婺州人,楼姓,以其父卫千户讳贤者,出嗣母舅叶思铭后,遂姓叶,居江都,娶于苏,生五丈夫子,赠翁其第五子也。
官衔
前任:
杨铨
兴化府知府
嘉靖八年-嘉靖十二年
继任:
黄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