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

投标过程中一种抱团行为

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指以一家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通过人为操纵,从而实现中标或等同的实际目的。几个投标人之间会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围标在中国大陆属于犯罪行为。在通常的投标过程中,所有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通过技术(技术标)、综合实力(综合标)、价格报价(商务标)三个考核标准相互竞争,优胜劣汰。但是当一个项目被“围标”之后,就会出现几家企业串通一气。一致以其中一家企业中标为目的,通过集体编撰虚假标书内容,蓄意扰乱投标价格规律等手段打破平等竞争的前提条件,通过舞弊的方式完成投标过程。

围标的法律构成要件:意图影响决标价格或获取不当利益,而以契约、协议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厂商不为投标或不为价格之竞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