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1483年—?),直卿平泉浙江余姚人,直隶武清县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壬戌榜眼及第。官至陕西副使。

孙清

大明陕西按察使司提学副使
籍贯 浙江馀姚县
直隶武清县
字号 字直卿,号平泉
出生 成化十九年(1483年)
逝世 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及第

生平 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顺天府乡试第一名(解元),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第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1][2],授翰林院编修。此后改任陕西提学按察副使。早卒[3][4]

著作 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孙清登临武清县凤台,作《凤台春晓》:

邑南半舍古遗台,闻道当年有凤来。
仰止若山临梵宇,高登如阜近僧斋。
城边芳草随时长,路侧幽花逐景开。
劳筑不知谁创始,一游一豫一舒怀。
  • 《贺衍圣公袭爵》
遂有春明谒,真为昼锦行。
文星辞阙回,仙棹度河轻。
簪组由来盛,恩封此更荣。
归时应报我,庭桧几枝生。

家族 编辑

曾祖孙栖;祖父孙弜;父孙□□,母陈氏;继母徐氏[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孫清. 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 [September 12,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万历野获编·卷一》:武宗之宠优伶,几同高齐及朱耶之季,至赐飞鱼等禁服。然官秩犹有节。惟臧贤以教坊司右司乐,请告疏云。病不能侍左右。上优诏勉留。仍陞本司奉銮供职。其礼视朝士有加焉,已为异矣。至中书官光禄卿周惠畴,既以聚劾允其去矣,复托贤恳于上,以家远难归,乞暂留京师。诏仍复职,犹曰异途也。编修孙清者,登弘治壬戌一甲第二,以士论不齿去官,复用贤荐,起为山西提学副使。时,丹徒杨文襄为太宰,谓人曰:如清者不以一官羁之,将何所不为。冀以弭一时之谤议也。伶人瓷横,至操文学词臣进退之权,不待与钱宁通逆濠,已当寸磔矣。乃仅赐杖遣戍凶终,世谓尚未蔽辜云。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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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