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斐如
宋斐如(1903年—1947年3月),原名宋文瑞,台湾台南二层行涂库(今台南市仁德区)人,曾任新闻记者、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副处长,在二二八事件中遇害。
生平
编辑1921年台北商工学校毕业后到大陆学习,在马幼渔先生门下学习,与洪炎秋同届考进北京大学预科;之后进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就读,改用名“斐如”。
1924年,宋斐如开始主编杂志《少年台湾》;北京大学毕业后,宋斐如曾在冯玉祥处讲学。1931追随冯玉祥前往泰山讲学,1933年随冯玉祥前往察哈尔参加民众抗日同盟军,负责对日宣传工作。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宋斐如曾在广州市长孙科旗下工作,后担任中苏友好协会干事,1942年任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党部(由在重庆的台籍党员组成)干训班教育长。
1945年日本投降,宋斐如回到台湾,被任命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副处长,是二战后初期长官公署高层官员中极少数的台湾人(台籍人士先暂安排文教新闻职缺,层级较高的另有3位:《台湾新生报》社长李万居、台湾广播电台台长林忠、参议杨友濂、宋李林都是随国府回台的台湾人,杨云萍是好友许寿裳力保的和国府没有渊源的留日台人)。
1945年12月,宋斐如与郑明禄、苏新(《人民导报》总编辑,受中共对台工作上层蔡孝乾指导的台共领袖)等人创办《人民导报》,宋斐如并担任社长。1946年,《人民导报》刊登有关国共和谈敏感文章、批评陈仪施政等,引发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不满、要求宋斐如辞去社长职。1947年2月22日,陈仪罢黜了宋斐如教育处副处长一职。二二八事件爆发期间,宋斐如并未从事武力抗争,却在3月9日国府军开入台北市后名列当局“叛乱首要人犯”[1]。3月11日下午2时,有6名持枪的武装分子,驾车到其住宅[注 1],将正在后院休憩的宋斐如强行押走[2]:34。而后宋妻向政府机关陈情,当时的台湾全省警备司令部回复“本部并无予以逮捕且通缉,事变祸首名单亦无该员姓名,而〇二〇三九号小汽车,经查为‘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号商人林某用车’”,而“台北市中山路二〇九号”乃“协志商号”地址,社长即大同集团创办人林煶灶。[3]
曾任行政长官公署秘书的郑士镕回忆,民政处长周一鹗曾经向其透露:陈仪对于林茂生、宋斐如、陈炘等人遭特务杀害一事非常悲痛;特务杀完人还要求自己“补办手续”追认,直斥特务无法无天。[4]
家属
编辑宋斐如之妻区严华[注 2],到台湾后曾任职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台湾省政府法制室,1950年因帮助前《人民导报》总主笔陈文彬举家逃往香港而被捕,次年被枪决于马场町(今台北市万华区青年公园一带地区)。
长子宋洪涛,为第一任妻子傅彬彬所生,战后来台与三妈区严华共同生活[5]。宋斐如被带走时,为建国中学初中一年级生,后来因为经济因素休学,之后改到基隆水产学校就读[2]:34。区严华遭到逮捕枪决后,流离失所[2]:35。虽前往台南找二妈,后又找父亲相关的人脉等等[注 3],但都无法得到完善的协助[2]:35、36。最后以新公园、台北车站等处为家[2]:35、36。后来找到工作之后,于26岁开设一间小公司,30岁结婚成家,育有3子[2]:36。
注释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台湾历史辞典》,第7页,许雪姬等著,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2004-05-18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凃叔君. 《南瀛二二八誌》. 台南县文化局. 2001-05. ISBN 957-02-8145-6.
- ^ 张若彤. 原來228. 讲台文化.
- ^ 郑士镕. 細說我所認識的陳儀. 传记文学. Vol. 88 no. 3: 22.
民政处长周一鹗曾向我透露,长官对于特务机构瞒著他滥捕滥杀,事后还要求补办手续,像林茂生、宋斐如、陈炘等案,都非常悲痛,直斥特务人员,无法无天。
- ^ 张炎宪等,《台北都会二二八》(台北市:吴三连台湾史料基金会,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