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司
巡检司,常简称为巡司,是古中国五代后唐庄宗开始的一种官署[1][2],两宋与金朝普及,在元明清时代为县衙或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配置于巡检司的官员称巡检,官位等级并不高,以清朝例,只是九品官。
元朝
编辑明朝
编辑明朝的巡检司又分为文武官管辖两种,如洪武廿年为防范倭寇即在福建设置五卫十二所四十二巡检司。府州县巡检司亦设有巡检司,归地方官管辖,但其设置、裁撤、考核皆由兵部掌管。
清朝
编辑清朝沿用明制,不过佐以行政权力。晚清,中国人口大增,县衙数量并无增多,于是次县级的巡检司在数量上与功能上日渐增多,也多有通判等官职设置,如澎湖文澳巡检司。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这是一篇关于政府官制演进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