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春堂药铺又称德春堂药店姜秉怡旧宅[1],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江山市廿八都镇浔里村浔里街7号,现为江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德春堂药铺
江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廿八都镇浔里村浔里街7号
时代
编号5-3-16
认定时间2010年7月19日

德春堂是清末廿八都最大的一家中药店,由商人姜秉怡于清光绪二年(1876年)始创。该建筑坐西朝东,前店面后住宅,面积约200到300多平方米,大门临街,三开间,二进一天井,各处设计上为药铺量身定做,属徽派建筑风格。[2][1][3]

2010年7月19日,德春堂药铺公布为第五批江山市文物保护单位,编号5-3-16[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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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姜江来. 姜秉怡旧宅(德春堂药店). 廿八都古建筑. 杭州: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2009-09: 138–140. ISBN 978-7-81083-881-8. 
  2. ^ 罗德胤. 商铺作坊. 廿八都古镇. 乡土记忆.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09-04: 121–133. ISBN 978-7-5426-2959-3. 
  3. ^ 《衢州市建筑业志》编纂委员会. 商铺粮仓. 衢州市建筑业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1-12: 459–462. ISBN 978-7-5144-0343-5. 
  4. ^ 《关于公布江山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江政发〔2010〕55号 (PDF). 江山市人民政府.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4-02-10). 
  5. ^ 江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清单.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