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斯征(529年—584年),字士亮。广牧郡富昌县人,中国南北朝西魏北周隋朝音乐家、儒学者。高车族,斛斯椿之子。

斛斯征自幼聪颖,五岁暗诵《孝经》、《周易》。534年(永熙三年)和父亲随魏孝武帝入关。长大后,博览群书,习《三礼》,善解音律。以父之功封城阳郡公。西魏大统末年,初任通直散骑常侍,进太常少卿。雅乐废缺,斛斯征搜集典故,创新改旧。当时有一种失传的乐器𬭚于,有人从蜀地得到,只有斛斯征认识。他引用干宝《周礼注》的记述,用芒筒捋它,声音非常激越。斛斯征用它来作合奏乐。

556年(西魏恭帝三年)建六官,斛斯征官拜司乐下大夫。后进司乐中大夫,受位骠骑大将军、开府。转任内史下大夫。568年(天和三年),周武帝命诸皇子从他受业,向皇子讲义儒学,称呼他为夫子。571年(天和六年),受位司宗中大夫,管辖乐部,代行内史。封岐国公,转任小宗伯。小宗伯如故,任太子太傅

578年(宣政元年),周宣帝即位,斛斯征担任上大将军、大宗伯。武帝葬仪上,周宣帝想要早葬,斛斯征依礼法主张七月安葬、宣帝不听。他反对采用郑译献上的新乐。上疏极谏,指出宣帝的过失,宣帝接受郑译的诬告,将他下狱。狱卒张元可怜他,用佩刀挖墙把他放出去。张元被拷问,但什么也没说。斛斯征后来遇赦免罪。

581年(开皇元年),隋文帝即位,斛斯徴官复原职,任太子太傅,隋文帝命他编纂《乐书》。584年(开皇4年)斛斯征去世。享年五十六岁。著作《乐典》十卷。其子斛斯该嗣位。

延伸阅读

编辑

[]

 周书·卷26》,出自令狐德棻周书

参考文献

编辑
  • 周书·卷26 列传第18》
  • 北史·卷49 列传第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