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感(1615年4月20日—1650年),印秀河南开封府祥符县籍,太康县[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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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感年轻时博学擅长诗赋,但一直只是诸生,到顺治二年(1645年)中举人,三年(1646年)联捷进士[2],获授平山知县,得知教谕王某父母去世但久久未能回乡,他就资助对方回乡,并为其营办丧事,调任醴陵知县,在考察时去世,著有《四书要旨》、《继述堂诗》在家[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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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锐,儒官;祖父李都,寿官;父李丛[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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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太康县志·卷十·人物传下》:李善感,字印秀,少博学善诗辞,久困诸生,年垂暮联捷成进士,授平山知县,闻学谕王君丧久羁不归,乃赀送之且致赙为营葬计,调醴陵未之任卒,所著有《四书要旨》、《继述堂诗》藏于家。
  2. ^ 2.0 2.1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李善感,曾祖锐,儒官;祖都,寿官;父丛。印秀,易三房,乙卯三月二十三日生,祥符籍太康人,乙酉四十七名,会试一百十三名,三甲八十七名,授北直平山知县,丁亥调湖广醴陵知县,庚寅考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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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 民国《太康县志》·卷十·人物传下
官衔
前任:
裴承荣
清朝平山县知县
1646年—1647年
继任:
李荣
前任:
蒋德秀
清朝醴陵县知县
1647年—1650年
继任:
罗其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