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嶷(?—?),唐朝赵郡赞皇(今属河北)人,李承胤之子。

开元十五年(727年)状元,授黄州都督府君曹参军、简州长史,官至左武卫录事。能作诗,钟惺谭元春称其《林园秋夜作》“清彻到底,不减高岑”[1]殷璠称其诗“鲜洁有规矩,其《少年行》三首,词虽不多,翩翩然侠气在目。”[2]卒葬于焦作市西王封乡西冯封村北1.5公里的小山坡上。《河岳英灵集》录其诗五首,《全唐诗》存诗六首。

注释 编辑

  1. ^ 《唐诗归》卷一四
  2. ^ 殷璠:《河岳英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