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雁塔 (广元市)
来雁塔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来雁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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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
来雁塔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南陵村,嘉陵江南岸印台山上,该塔始建于清同治十一年,清光绪六年竣工。塔的形制为楼阁式石塔,平面呈八角形,十三层,高36公尺。塔的外形挺拔秀丽,向上每层逐渐收缩,塔底层东面开门,其余各面作假窗,以上各层每面也设门窗。塔檐用条石叠涩三层排出,顶端有铁制塔刹。塔的内部采用传统的双筒卷拱组合的建造方法,内有盘旋式石梯,层层上达。该塔还保存有石刻对联,题额及25个小龛。来雁塔是广元市保存最完整的塔之一,为古建筑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研究价值。来雁塔保存有四通清代碑刻,其《塔名记》最为珍贵,是研究来雁塔的重要史料。1988年,来雁塔被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