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miǎn)阳府,元朝时设置的府。
宋朝时为复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并入元朝版图。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复州为沔阳府,治所在玉沙县(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荆湖北道宣慰司管辖[1]。辖境相当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洪湖市等地区。下辖玉沙县、景陵县2县。龙凤十年(1364年),吴王朱元璋平定江汉,沔阳府划归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阳府为沔阳直隶州[2]。嘉靖十年(1531年)十二月,沔阳州转属承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