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随法行(梵文:dharmānudharmacārī,巴利文:dhammānudhammappaṭipanna),又译为法次法向,为佛教术语,为四预流支之一。

概论

编辑

法随法行是一个梵文复合名词,因为契经中没有做出明确解说,自古以来,阿毘达摩论师对此名词有多种解释[1]

说一切有部所传,一般将法随法行,分解为“随法”三者来解释:

  1. (dharma),指涅槃。
  2. 随法(anudharma),指八正道,为能达到涅槃的路径。
  3. ,遵行八正道,以达致涅槃[2]

线装书局《阿含经校注.杂阿含经》卷二七:......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比丘!于色向厌、离欲、灭尽,是名法次法向;如是受...想...行...识,于识向厌、离欲、灭尽,是名法次法向。”

注释

编辑
  1. ^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81:“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欲分别契经义故。如契经说‘法随法行’,虽作是说,而不分别云何‘法’、云何‘随法’、云何‘法随法行’?彼经是此论所依根本,彼所不说者,今应说之,故作斯论。”
  2. ^ 玄奘译《阿毘达磨法蕴足论》:“法随法行者。谓涅槃名法,八支圣道名随法。佛弟子众,于此中行,名法随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