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硖尾汇丰银行纵火案

石硖尾汇丰银行纵火案是发生于1994年的香港九龙石硖尾邨一级火警[3],造成12死1伤[1][2]

石硖尾汇丰银行纵火案
位置 英属香港
日期1994年1月10日
11时(UTC+8
类型纵火
武器天拿水
死亡12人[1][2]
受伤1人[1][2]
主谋朱宝光
事发的第一座已拆卸并重建为美映楼前面的公园

纵火经过 编辑

1994年1月10日上午约11时,朱宝光(41岁)因为不满他的妻子离家出走,遂拿著两罐天拿水闯进石硖尾邨第一座地下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分行内,向职员查询其妻子的下落(其妻子有朋友在该分行内工作)。该名男子疑因良久未获回复,便把天拿水倒在地上,并用打火机燃点报纸投向天拿水纵火。银行内的顾客和职员立即逃出银行外;但在柜位内工作的13名职员[1][2],却因电子门锁停电无法操作,加上后门被锁上,逃生无门,被困银行内,需由消防员救出。其中两名职员当场窒息死亡[4],其馀11名职员中,除了1名女职员梅燕儿生还外,另外10人分别于事发后2至21天内先后不治。

死亡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位 送往医院 死亡日期 备注
欧慧明 28 分行主任 广华医院 1月17日
许耀光 38 分行经理 广华医院 1月21日
李志宏 55 分行副理 明爱医院 1月17日
叶玉芬 45 办公室助理 1月10日
夏明安 20 柜位员 1月26日
李淑仪 32 1月17日
孔明诗 41 1月18日
雷秀珠 26 职员 广华医院 1月11日
廖佩姬 26 1月11日 已怀三个月身孕
赵露梅 33 明爱医院 1月10日
余咏清 35 1月13日
余翠薇 40 1月31日

调查结果 编辑

消防处经调查后,发现银行内的柜台范围与等候服务区之间,有一道用电子锁控制开关的铁闸分隔;在火警发生时,由于电源中断,电子锁因停电失效,不能将铁闸解锁;汇丰银行又基于保安理由,没有为该道铁闸装上紧急开门装置,故此铁闸在停电时无法开启;汇丰银行亦把该分行的后门锁上,案发时银行内的职员无法经后门逃生;由于柜台的铁闸及后门都无法开启,当火警发生时职员不但无法经前门或后门离开,也阻碍了消防员的拯救行动,而且银行内并没有设置自动洒水设备减缓火势,被困于柜台及办公台范围内的职员很快便因为浓烟而窒息,引致人员严重伤亡。

事后及判刑 编辑

12名汇丰职员均是吸入过量浓烟而致命的,当中有一名26岁女死者廖佩姬更怀有三个月身孕。惨剧中唯一幸存者是31岁女柜位员梅燕儿,她在火警发生时躲在厕所里,并以湿毛巾掩著口和鼻,大大减少所吸入的浓烟,才得以保住性命。由于她事后患上创伤后遗症,获汇丰银行体恤即时给予无限期有薪停职休假,直到退休。

事件令政府修订相关的建筑物条例和消防条例,包括要求所有银行办事处必须备有火警逃生的后门通道,强制设置消防洒水系统,电锁在断电时必须有紧急开门装置等。

该处后来改建成香港红十字会捐血站,直到2012年石硖尾邨拆卸重建为止,现址为石硖尾邨美映楼前面的公园,有灵异节目主持将纵火案与2014年石硖尾邨美映楼爆炸事件拉上关系,说成是同一位置。

纵火男子朱宝光于同年4月被最高法院(现高等法院)判处1项纵火及12项误杀罪名成立,但基于被告精神错乱才犯案,故此仅入狱20年,后来因为扣除公众假期,已于2007年出狱。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當年今日》-石硤尾匯豐銀行狂徒縱火 12人死亡. 亚洲电视. 2012年1月10日 [2015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6月30日). (繁体中文)
  2. ^ 2.0 2.1 2.2 2.3 《九四大事回顧》. 亚洲电视. 1994年12月底 [2015-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30).  (粤语)
  3. ^ 《九點鐘新聞》. 亚视新闻. 1994年1月10日 [2017年6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5月8日). (粤语)
  4. ^ 《晚間新聞》. 无线新闻. 1994年1月10日 [2016年12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7日). (粤语)

外部连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