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福建省福州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由林森县改组,先后直属福建省管辖。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 中华民国福建省
主要官员
市长黄曾樾(代) → 严灵峰 → 何震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6年1月1日 (1946-01-01)
解散日期1949年8月17日 (1949-08-17)
(因军事失利自然瓦解)
后继机关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联络信息
地址福州市政府合官署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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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代的福州市政府,位于省府路

民国十八年(1929年)左右,成立福州市市政局,是福建省负责管理福州市政的专门机构,行政区划上福州仍归闽侯县所辖。中华共和国元年(1933年),成立福州特别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福州市政筹备处成立,为之后成立福州市奠定基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正式设市,从原林森县划出。至直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福州为止。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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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福州市政府成立,下辖警局、民兵队、防护团、医院、卫生所共18家。驻福州的中央以及省属机构共62家。福州个金融机关(含中央、省属、市属)共27个;福州市邮务机关8个;新闻机构30家。中国国民党省、市党部以及下属各区党部、办事处和中国民社党总支等机构:12个。

历任福州市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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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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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福州特别市
  福州市最高行政机构
1945年1月1日-1949年8月7日
继任:
  林森县政府
前任:
  福州市政筹备处
继任:
  福州市政府
前任:
  福州市政委员会
继任:
  福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