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忠(1481年—1556年),字进之,号葵亭,直隶淮安府桃源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思忠
大明
籍贯直隶淮安府桃源县
出生成化辛丑十一月十七日
逝世嘉靖丙辰冬十一月四日丑时
配偶娶夏氏,封宜人;侧室彭氏
亲属(子)胡维艮、胡维观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举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四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名,登第三甲第三十三名进士[1][2]。初授兰溪县知县,十二年擢户部河南司主事,因大同之变,调兵部职方司,被派遣招募兵卒,未行,改武库司,提调武学。十三年大建九庙,升工部营缮司员外郎,督理工匠,因棰伤工匠,被尚书夏言弹劾,被逮入锦衣卫镇抚司[3],后释放出狱,仍督工兼署本司郎中,管理采石。十五年考绩,加赠父母,封其妻,同年秋实授郎中,赐四品服。十八年考察,降调泸州知州。二十年升黄州府同知,二十三年升辰州府知府,二十六年春因事去职。

家族

编辑

曾祖胡礼;祖父胡瑛,曾任宛平县主簿;父胡镒,赠郎中;母祝氏。永感下。弟思孝、思廉、思节[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嘉靖十四年三月,同知建造事礼部尚书夏言劾奏管工员外郎胡思忠,管工不二日,而棰伤工匠十三人,诸役不胜其苦,恐致逃亡,乞敕思忠还部,而别选贤者代之。 上曰:朕方有输轸恤,而思忠乃敢酷刑逼迫人匠,其令锦衣卫执送镇抚司鞫讯以闻。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段承恩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45年-1546年
继任:
许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