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方法院 (古迹)

原台南地方法院,是位于台湾台南市中西区的前办公厅舍,过去曾作为台湾台南地方法院的第二代厅舍使用,该栋建筑见证了台湾重要司法的历史。因为台湾现存历史最悠久的大型法院建筑等文化价值,当前该建筑已指定为中华民国直辖国定古迹

台南地方法院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当前建筑外观
位置 中华民国台湾
台南市中西区府前路一段307号
坐标22°59′23″N 120°12′04″E / 22.989783°N 120.201049°E / 22.989783; 120.201049坐标22°59′23″N 120°12′04″E / 22.989783°N 120.201049°E / 22.989783; 120.201049
建成时间 日本大正三年(1914年)
网站https://tnd1.judicial.gov.tw/hs/index.asp
类型登录等级:国定古迹
登录种类:衙署
详细登录资料
开放9:00~17:00,周一休馆
司法博物馆
地图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8日
地址台南市中西区府前路一段307号
类型公立,历史博物馆

在经过修复计画后,修复完成的建筑则由司法院规划为“司法博物馆”开放民众参观,以司法文物之搜集、展示、保存等相关议题作为主展示领域,此外建筑厅舍也曾誉为日治时期台湾三大建筑之一。[注 1]

沿革 编辑

日治时期的台南地方法院,右侧为高塔
位于法院门口的马兵营遗址碑

日治时期 编辑

日治时期,最初在司法事务的处理采取地方行政官兼理司法事务的方式,刑事裁判由“警察部”掌管、民事裁判由“县内务部”掌管,后在台湾总督府于明治29年(1896年)5月1日公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台湾的司法制度改为地方法院、复审法院、与高等法院三级三审制[1],当时高等法院与复审法院仅台北有设,各县之下只有部分支厅可以设立地方法院,而台南地方法院则建于清治时期府城万寿宫及县文庙一带[注 2][1]。最初曾暂置于前清道署衙门后的斐亭,而后随司法制度的革新,,台南地方法院的官署地位也日益提升。明治31年(1898年)7月19日废除高等法院,变更为二级二审制,此时仅剩台北、台中台南三县设有地方法院[1]。而在明治37年(1904年)3月31日台中地方法院遭裁撤,直到明治42年(1909年)才又恢复为三个地方法院[1]

根据木山荣村所提出“台南地方法院厅舍宿舍敷地调查纪录书”内容显示,早于明治34年(1901)9月,台南地方法院选择以清治时期马兵营街福安坑溪南岸(后编为南门町二丁目)作为新院址,此带也是历史学家连横的宅邸所在地,不过归因当时总督府经费预算不足,以致新厅舍的建置规划遭到延宕,后归因原有厅舍不堪使用,在社会舆论与台南辩护士会(律师公会)的持续关注下,官方又再次展开筹建工程,明治44年(1911年)11月,新法院厅舍开始兴建,建筑物由总督府营缮课森山松之助(一说为小野木孝治)设计,由台南市樱井组负责营造工程,总经费为12万9800圆,最终至大正3年(1914年)2月27日,台南地方法院新厅舍落成启用,同年3月9日台南地方法院正式搬迁至新厅舍办公,并在当天举行法院移厅式及新厅舍落成式。[3][4]

大正4年(1915年),西来庵事件发生后,余清芳与其同伴8人在8月22日被捕,同年8月20日,台湾总督府就在此设建筑第三法庭设立临时法庭,25日开始对其审判,至10月30日定谳,不过审判名义机关实为当时紧急时期而成立并以第一审为终审之临时法院,并非以台南地方法院之名义判决。[1][5][6]在日治后期,归因所管辖区增大,台南地方法院因而在嘉义、高雄之辖区设立支部。

战后至今 编辑

1945年,国民党接收台湾,台湾高等法院指派时任本院判官(即现在之法官)的洪寿南先生(后曾任司法院副院长、总统府资政等职)兼代院长并办理接收事宜;12月21日,国府于调整行政区名称之同时并正式将台南地方法院更名为“台湾台南地方法院”,辖区与日治时期相同。依法院组织法及地方法院处务规程改组后继续沿用,在民国五十八年(1969年)时因高塔墙壁龟裂之之虑,经成功大学鉴定为危楼后,由司法行政部拨付专款,将西侧的高塔拆除[1],建筑后经虽历数次修缮,原因不敷公务使用拟拆除重建[7]

内政部于1991年4月2日召开全国古迹会议后,公告指定本建筑为国家二级古迹,公告文号为台(80)内民字第921648 号,使得地方法院获得保留,成为台湾第一批被正式列级之日治时期建筑之一。后则于1997年升格为所辖国定古迹[1],原地方法院单位直到2001年4月台南地方法院搬迁至安平五期重划区的新址。

原厅舍在1998年3月由司法院提出司法改革具体措施,明定成立“司法文物陈列馆”之政策后,于2002年组成司法博物馆筹备委员会,开始著手文物搜集、史料研究、古迹修复等规划,最终原厅舍于2009年开始进行整修工程,由叶世宗建筑师事务所负责修复设计[8],除了部分移交给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设立台南庭外,原厅舍在须依原貌保存后,则规划作为司法博物馆[9]:133厅舍使用,于2016年11月8日起开放参观,并举行司法文物特展,展出许多早期的司法文物,如公文与判决书等。

建筑设计 编辑

原台南地方法院主体庄严宏伟,为坐南朝北,采砖造,建坪886坪,样式为西方古典风格,在建筑量体中为非对称性设计,其建筑外观与内部构造使用许多西方常见的建筑语汇为设计,并根据建筑用处功能明晰的空间分配规划,围墙出入口门柱为日人兴建院舍时所建,其中围墙部分在战后改建以孙文手书〈礼运大同篇〉为主题的镂空水泥围墙,后在修复工程时,因审议委员认为该虽非古迹但仍为历史痕迹,有串连古迹建筑的历史意义,因而保留。[10][11][12]

原台南地方法院的建筑设计共有两个出入口,主入口位于北面东侧,次入口则位于北面西侧,另在西面还有一个假门廊。[13]。主入口过去提供法院工作人员及政府人士所专用,其门廊设有古典山墙,正门上面有一个平拱拱心石、周围柱子由八根变形柱组成,两边角落各立三根爱奥尼克柱式与复合式柱子为一组,中间则为两根独立圆柱[9]:135,柱子中心处设有吉布斯环(Gibbs surround)之古典语汇装饰,山墙上则设有八角柱圆拱顶的巴洛克式圆顶,八个面各有一个圆窗[5],屋瓦则为铜板瓦。

大厅部分,除了中心每三根一组的12根柱子外,门厅与其他空间相连的部分在开口处立有独立圆柱且有古典式的门罩,门的上端有一个巨大的勋章饰,壁面则为半圆壁柱,内部柱身上段为线条凹槽,下段环绕著勋章饰,并刻有雕花设计。大厅顶部设计为镂空藻井式圆顶,地板则保留过去的维多利亚拼花地砖地坪。[13]。除了圆顶之外,建筑物屋顶的其他部分则采用两段式的斜面构成的马萨式屋顶英语Mansard roof,屋瓦则为鱼鳞形式,且屋顶上还开有牛眼窗[13]。而在主入口和次入口之间的屋身,每两个圆拱窗之间便开有一个方窗,而窗框都有经凹凸的隅石处理,并在上方中央以拱心石装饰[9]:135。此外在圆拱窗上方的屋檐部分还有瓶状假栏杆的装饰,使外观更富变化[9]:135,此外立面也设有圆拱与平拱等装饰。

位于西测的次要入口为过去洽公和开庭民众所专用,其古典式门廊也有与主入口布局相似的八根柱,但柱子未有和主入口一样的装饰,其山墙形式亦较简单[9]:135。而此处门厅上原建有高塔,与主入口圆顶形成一高一低的不对称平衡,但高塔现已因墙壁龟裂而在1969年时拆除,因欠缺复原资料与原设计图佚失,使得高塔在修复计画并未有重建,并在原高塔所在区域建立公共艺术“天塔”延续建筑物过去脉络的历史。[14][15]

原台南地方法院内部共有规划大厅、库房、奉安所、扣留室、法务办公区、法庭区等配置,各大区域以以廊道联系,中央走廊设有有四座采光井,使阳光可从屋顶天窗借由玻璃折射光源至室内之作用,库房则为是放置法院重要物件的区域,因防盗因素,该房间壁体设计厚达约75公分。

御真影奉安所过去曾作为供奉天皇与皇后、天皇颁布的教育文件《教育敕语》的场所,具有会议室功能,战后曾作为地检署仓库使用,后被砖墙给封住的,直到近年修复计画对照新旧平面图后才确认实有此一空间,现作为放映多媒体室使用,拘留室主要是让犯人或嫌疑犯至法院应讯暂时等候的地方,共设有四间长型的小房间。此外建筑所在地过去为马兵营遗址,在考古试掘曾出土的青花瓷碗盘、硬陶容器、火炉等物件,另还保有防空洞,外观以假山造景掩饰。[16]近年也曾在附近发现万寿宫的石碑、石鼓和柱础等部分构件[17][18]

相关条目 编辑

台湾总督府法院

注释 编辑

  1. ^ 另外两栋建筑是当时的台湾总督府台湾总督府博物馆
  2. ^ 根据1897年4月15日的台湾总督府官报,台南地方法院是在该年4月26、27日迁移到东门街大成殿遗迹的[2]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范胜雄. 府城叢談 (4). 台南市政府. 2001-07-01: 76页. ISBN 957-02-2143-7. 
  2. ^ 〈告示第十七号〉,《台湾总督府官报》,1897年4月15日
  3. ^ 《台法月报》. 〈臺南法院の新廳舍〉. 台北: 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 1914. 
  4. ^ 吴建昇. 〈日本時代臺南地方法院的設置歷程〉. 嘉义市: 《嘉大应用历史学报》. 2017. 
  5. ^ 5.0 5.1 石万寿. 樂君甲子集.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 2004年3月: 223页. ISBN 957-01-6745-9. 
  6. ^ 王俊忠. 訪司法博物館感觸深 蘇貞昌:噍吧哖事件審判應重現. 自由时报. 2019-06-19 [2019-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7. ^ 刘婉君. 打卡熱門景點司法博物館 曾差一點被拆除. 自由时报. 2018-07-24 [2018-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8. ^ 「臺南建築三年展」葉世宗導讀「司法博物館」 解構舊建築修復的斷代思考|欣傳媒. www.xinmedia.com. 2019-03-13 [2022-07-06]. 
  9. ^ 9.0 9.1 9.2 9.3 9.4 远流台湾馆. 台南歷史深度旅遊. 台北市: 远流出版社. 2003-02-01. ISBN 957-30880-4-5. 
  10. ^ 刘婉君. 百年台南地院 禮運大同牆算古蹟嗎?. 自由时报. 2016-10-21 [2016-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11. ^ 王子荣. 司法基礎建設:司法博物館的美學散步. 呜人堂. 2019-04-19 [2019-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12. ^ 罗智华. 司法博物館. 人间福报. 2018-12-17 [2018-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13. ^ 13.0 13.1 13.2 傅朝卿. 台南市古蹟與歷史建築總覽. 台南市: 台湾建筑与文化资产出版社. 2001年11月: 227页. ISBN 957-30880-4-5. 
  14. ^ 蔡文居. 台南地院修復缺1角 城仲模等人要求恢復高塔. 自由时报. 2018-01-03 [2018-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15. ^ 林悦. 二級古蹟台南地院舊址 「天塔」復刻出想像的倒掛高塔. ETtoday生活新闻. 2016-11-06 [2016-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16. ^ 洪荣志. 台南司法博物館 超美巴洛克建築. 中国时报. 2018-01-06 [2018-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3). 
  17. ^ 台南地方法院院長宿舍文物 證實為清代舊物. 2008-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2). 
  18. ^ 《地院舊宿舍》萬壽宮遺址 疑似基石出土. 201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