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军统领,为后金清朝设置统率清军八旗精锐的护军营官兵之职官,员额8人,上三旗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下五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正红旗、镶红旗各1人,品秩正二品,由皇帝于满洲、蒙古王公大臣、护军统领副都统中简选补授。

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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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天命初年于军中选拔精锐士兵,每牛彔甲兵100人中,选白巴牙喇10人、红巴牙喇40人。长官称为巴牙喇纛额真满语ᠪᠠᠶᠠᡵᠠ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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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bayarai tui ejen)。天聪初年,定巴牙喇营制,每牛彔仅抽10人。八年(1634年),巴牙喇纛额真改称为巴牙喇纛章京满语ᠪᠠᠶᠠᡵᠠ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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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bayarai tui janggin)。顺治十七年(1660年)巴牙喇纛章京汉字称为护军统领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铸给护军统领印信8颗。雍正八年(1730年)设立护军统领衙门左翼四旗、右翼四旗各一所。

护军统领掌管护军营政令、遴选八旗精锐士兵、选补营官、按时操练、进班宿卫皇宫、带刀随扈巡幸、围猎演习步围、战时统兵出征。护军营兵缺额时,由护军统领会同本旗都统于本佐领下骁骑、执事人、教养兵、步军、闲散壮丁内,遴选善于满语、弓马娴熟、人材壮健者补用。

护军统领出缺时,由兵部开列奏请补授,亦可由王公大臣特简。护军统领下辖协理事务护军参领、护军参领、副护军参领、护军校笔帖式等官。另设景运门值班大臣印务章京、上三旗司钥章京、下五旗司钥章京各1员,掌值班宫阙门禁。[1][2][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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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职官四·护军营
  2. ^ 朱金甫、张书才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工具书丛刊),页304。
  3. ^ 张廷玉等奉敕修,《(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七十八·护军统领·营制》
  4. ^ 宗室昆冈等奉敕修,《(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千一百五十二·护军统领·建置·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