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藻(1022年—1082年),纯老,一作醇老[1]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宋朝官员。

生平 编辑

吴越王钱镠五世孙。钱明逸之侄。寓居苏州。幼时丧父,母改嫁,依其族之大人,刻苦学习,“清谨寡过”。[2]皇祐五年(1053年)进士,为旌德县尉。嘉祐四年试校书郞,无为军判官。[3]英宗时通判秀州(今浙江嘉兴)。神宗熙宁三年,知婺州[4]入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擢知制诰[5]加枢密直学士,元丰二年三月,知开封府[6]“独立守绳墨,为政简静”,[7]改翰林学士、侍读学士。曾校《后汉书》。[8]元丰五年卒,得年六十一岁。

注释 编辑

  1. ^ 《咸淳临安志》卷六五
  2. ^ 《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卷六
  3.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
  4. ^ 曾巩〈送钱婺州诗序〉云:“醇老以明经进士制策入等,入馆阁,编校书籍,其文章学问有过人者,宜在天子左右,而顾请一州,欲自试于川穷山险之地,此赋诗者所以推其贤,惜其意,而不能已也。”
  5. ^ 东都事略》卷四八《钱藻传》
  6.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九十七:“诏钱藻且权开封府,以许将连太学狱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〇二:“元丰三年二月甲寅,命翰林学士李清臣权发遣开封府,时钱藻为山陵顿递使故也。”
  7. ^ 宋史》卷三一七《钱藻传》云:“平居乐易无崖岸,而居官独立守绳墨,为政简静有条理,不肯徇私取显。”《东都事略》卷四八《钱藻传》亦云:“为人清谨寡过,居守绳墨,为治简静。”
  8. ^ 玉海》卷四十九“景祐《汉书·刊误》”条载:“刘敞、敛,奉世标注误失《东汉·刊误》四卷。刘敛嘉祐八年奉诏与钱藻等六人刊正《后汉书》,放增损其书。”

参考书目 编辑

  • 曾巩《元丰类稿》卷四二《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藻)墓志铭》
  • 宋史》卷三一七《钱惟演传》附钱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