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克新 (汝阳)

门克新(1588年9月10日—?年),字吏庚,河南汝阳县人,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河南乡试第47名举人,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诗一房会试中式第158名[1],殿试三甲二十三名进士,刑部观政,授青州府推官,天启四年甲子〔1624年〕本省同考,天启五年乙丑〔1625年〕考选授陕西道御史,本年差北城,天启六年丙寅〔1626年〕差东城,本年巡视东城,本年巡按山东,天启七年丁卯〔1627年〕养病,崇祯二年己巳〔1629年〕为民[2][3]

门克新
大明徽州府知府
籍贯河南汝阳县
字号字吏庚
出生万历十六年七月二十日(1588年9月10日)
亲属曾祖门山、祖门仲羲、父门见賔〔增广〕
出身
  •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科河南乡试第47名举人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诗一房会试中式第158名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殿试三甲二十三名进士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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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万历四十七年《会试中式题名》”,《文献》,2002年04期,第192-200+209页
  2. ^ 《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履历便览》
  3. ^ “克新,汝阳人。由青州推官擢御史,劾右庶子叶灿、光禄卿钱春、按察使张光缙倚傍门户,且请速诛熊廷弼。忠贤大喜,立传旨行刑。以阁臣固争,乃令俟秋后,而除灿等名。御史吴裕中,廷弼姻也,愤曰:“廷弼已死人,何必疏促。”与克新绝,逆党由此衔之。廷弼之祸,大学士丁绍轼有力焉。冯铨因使人嗾裕中劾绍轼,而先报忠贤曰:“裕中必为廷弼报雠。”裕中疏上,遂命于午门杖之百,舁至家死。魏广微将谢政,克新言:“广微砥柱狂澜,厥功甚伟,宜锡之温纶,优以礼数。”以是稍失忠贤意。太仓人孙文豸,与同里武进士顾同寅尝客廷弼所。廷弼死,文豸为诗诔之,同寅题尺牍亦有追惜语,为逻卒所获。克新遽以诽谤闻,两人遂弃市,连及同郡编修陈仁锡、故修撰文震孟,并削籍。克新寻巡按山东,崇祯初,引疾去。”,《明史》卷三百六列传第一百九十四阉党门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