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麟(1879年7月28日—1959年2月11日),字芷汀福建海澄人,中国近代政治人物、企业家。

陈之麟
陈之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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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麟曾就读于福建英华书院,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癸卯科举人。宣统元年(1909年),当选福建咨议局副议长。后又任商办福建铁路总公司经理。中华民国成立后,任福建都督府财政部长。后改为福建省财政司长,兼任福建禁烟局总办,还曾任南路观察使等职。民国七年(1918年)当选为安福国会参议员。民国十二年(1923年)因曹锟贿选总统而离开官场。此后出任福州美丰银行副经理。民国十九年(1930年)起多次前往南洋参与管理各种厂场,并与林康祥合资创办了漳浦农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与好友陈嘉庚一同回到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福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福建省文史馆馆馆员、福建省政协委员等职。[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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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之麟. 福州市仓山区烟台山管理委员会. [2016-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31). 
  2. ^ 陈及霖 (编). 《福建陈氏人物志》. 厦门大学出版社.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