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反切

最新留言:Asmend在7年前发布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语言学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语言学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语言学相关条目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 以我所知,反切时,上字取的不只是声母,还定了反出来的字的阴阳。小域域 20:11 2006年2月24日 (UTC)
    • 没记错的话, 普通话应该没有阴阳. -- SDiZ 14:15 2006年5月8日 (UTC)
  • 反切之切应读作去声或作平声?我觉得从顾炎武的说法里,应作平声,同切磋之切字。arthur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8:36 (UTC)回复
    • (:)回应:我认为,顾炎武时代并没有现在的考据这么严谨,他也是可能有误的。事实上,我一般也会念阴平,反切。但是我却认为,此字当念去声。因为此字中古拟音有二,一是清屑切(王力tshye),即是开口的入声字:另一念法作清齐切,即是开口的去声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念去(仄)声都是妥当的(因为普通话没有入声)。--Songcheng Lee留言2017年5月14日 (日) 01:30 (UTC)回复

音切谱

编辑

音切谱(清)李元撰

http://ctext.org/library.pl?if=en&res=1523

http://sou-yun.com/eBookIndex.aspx?id=4342&lang=t

http://www.bookinlife.net/product-103661.html

音切谱(三)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032.cn

音切谱(八)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037.cn

音切谱(十三)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042.cn

音切谱(十五)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044.cn

Rajmaan留言2014年5月14日 (三) 07:23 (UTC)回复

类音

编辑

读若法

类音

(清)潘耒撰

http://ctext.org/library.pl?if=en&res=1496

类音(一)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288.cn

类音(二)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289.cn

类音(五)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292.cn

类音(六) https://archive.org/details/02077293.cn



原文有處云「古文直書」,實為簡體字區域使用者以其立場出發而忽視現況之一家言,已儘量以中立口吻修正為符合縱書習慣現況之語句。眼下僅簡體字施行區域廢縱書,而台港澳等正體字使用區域雖為縱書橫書並存,但大多數出版物,如小說、報章等等,依然尚以縱書為主。縱書畢竟未死,何以稱古。

若論此古乃為正體字已作古,亦謬妄也。簡體字之字形、書法、標點句讀、排版等均與歐文看齊,自成系統,與中文原本模樣大異其趣,而文化傳承並非國器奪篡,不是占的地盤大就能自言正統而將舊者徹底否定。因此私以為,若要論漢字書體已徹底改朝換代,舊書之法已徹底為新所替之古,必須是在世間再無一官家規範正體字書寫區域得存,或實際以此規範識字行文者已幾近凋零,文化上已完全沒有發言權之時,方可言此,否則當視簡體字作猶如「江永女書」一般之新製異書體較妥,而此一新製書體正被公權力強制推行於大多數華人地區作為正式規範,而舊書體正處於分庭抗禮而落下風的階段爾。

無論如何,此所謂新字體之簡化字,原先用意甚美,亦有其歷史貢獻,無論有多少正體字使用者眼中之缺點,其地位畢竟已難以動搖,甚至連二簡字方案下把自己祖宗給的姓氏都換掉了的人至今都依然不算少。但縱然如此勢大,也依然沒有在此時正體字尚充滿活力的現況下,將其整盤打為「古文」的道理,畢竟並未徹底「作古」。或過十年廿年或更長時間,正體中文真正走入凋敝之時,方可以言「古文纔縱書」。

此一論點僅單純認為正體字與縱書畢竟尚未到那個「壽終正寢」的程度,小小發了一下不平而已,許多地方正簡體字之爭易被帶入政治立場爭論,還請中國大陸與新加坡朋友切莫聯想到政治立場話題上,我亦不是想在此處否定簡體字,幸甚幸甚。 --Imfafa留言2014年8月27日 (三) 11:35 (UTC)回复

原文谬误有些许处,现已著手改正

编辑

所谓反切始于《广韵》等说法,不进没有citation,且违反学术常识。此一点可以见王力先生的《中国语言学史》等权威书籍。改正后的句子将会以此类书作为参考资料。 特此 --Songcheng Lee留言2017年5月12日 (五) 20:56 (UTC)回复

我之上有一位用户Imfama之留言,我已阅读并表示深刻理解你的感受。然而由于你的用户名重置了,我无法找到你回复,所以我就写在这里了。你所说的问题我已经在词条中改正,并把你所写的那一段经过修改变为了注。--Songcheng Lee留言2017年5月14日 (日) 01:16 (UTC)回复

返回到“反切”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