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只有一周︿_︿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没有给出任何申诉理由。
  处理人:--♥VC XC 2013年11月29日 (五) 02:18 (UTC)回复
您好!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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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11月26日 (二) 14:21 (UTC)回复

2013年11月

编辑

  请停止一切毁损性编辑。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如阁下于Dal★Shabet的编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3年11月28日 (四) 14:24 (UTC)回复

 

此乃最后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3年11月28日 (四) 14:27 (UTC)回复

:喔!-我没有这么无聊留言

 
由于进行破坏,您已被禁止一星期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Kegns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4: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