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管理人员退任及复职安排/提案

管理人员退任乃管理员离任子方针,列出非罢黜管理人员退任及复任安排。所述之非罢黜管理人员乃指请辞或因不活跃而解任之管理员及行政员。本方针鼓励管理人员适时退任,尤知无暇之时,更该请辞。故本方针通过后,因不活跃而解任者将不能享用下列之复任安排,而须移步申请成为管理员重新申请。至于通过以前,则不受此限。离任时,陷争议者请重新申请。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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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通过简易程序,重新获得权限。

(以下各项权利,将以逐一表决的方式决定)

  • A2.解任时赋予巡查权及回退权。
  • A3.在世之时,可以自称“中文维基百科荣休管理员”。在行政员职位上离任的,可以自称“中文维基百科荣休行政员”。
  • A4.逝世以后,可以在墓碑、骨灰盒或者其它标示亡者身份的物品上,表明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的身份。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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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文尔雅,多立善表。
  • 一般应该每3个月至少编辑一次(不含User、User talk名字空间),有合理理由者不在此限。

(以下各项义务,将以逐一表决的方式决定)

  • B3.应该在遗嘱上表明自己希望家属向维基媒体基金会或中文维基百科报丧的意愿。

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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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种退任方案,将以投票方式,选取其中一种)

C1:
C2:
  • 拟退任管理员在本页面提出申请。
  • 等待一周。在此期间,拟退任管理员一般不应该使用管理权限。
  • 如果在一周内没有出现进入联署阶段的管理员罢免投票,行政员可以在第八天宣布该管理员进入退任状态。否则,必须等待投票结束。如果投票结论是罢免该名管理员,行政员不能宣布管理员进入退任状态。
  • 行政员到元维基为该管理员申请除权。

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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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上所言,本方针通过以前,非罢黜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复任;通过以后,则仅许请辞之管理人员申请。

C1:
  • 离职时陷争议者,包括而未止于︰
    • 离职时正值其解任投票
    • 离职时社群正就其管理行为议论纷纷,
    • 而其馀情况则定夺于行政员。
C1条款至此结束。

  • 申请者请列名于下,并候一周。此期,用户可示其意向。
  • 一周之后,行政员决定是否授权。
  • 倘行政员拒绝授权,申请者可提请其他行政员要求复核,惟再遭拒绝之时,则请至申请成为管理员重新申请。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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