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

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是1911年7月成立於上海中國同盟會的分支機構,清末辛亥革命時期的革命團體。中國同盟會成立時,在國內設有東、南、西、北、中5個支部。[1]:159其中,中部是指以武漢為中心包括兩湖地區和長江中游一帶。[1]:159兩湖革命黨人認為中部革命的位置關鍵,不甘願只作為一支響應之師。[1]:159東南沿海的迭次起義失敗後,他們努力爭取同盟會在中部加強工作,最終成立了同盟會中部總會。[1]:159

背景 編輯

1910年夏,在日本東京市舉行的十一省區同盟會分會會長會議上,宋教仁提出革命「上策為中央革命」,「中策在長江流域各省」,「下策在邊隅之地」,建議組織同盟會中部總會,在長江流域加強革命工作。[1]:169與會大眾贊成宋教仁的主張,並推譚人鳳赴港與黃興商議。[1]:169同盟會中部總會開始醞釀成立。[1]:169

1911年春,同盟會傾注全力,計劃第三次廣州起義,謀求全國各省響應。[1]:165同盟會湖南會員譚人鳳黃興建議:「兩湖居中原中樞,得之可以震動全國,控制虜廷,不得則廣東雖為我有,仍不能以為有,願加以注意,俾收響應之效。」[1]:165譚人鳳於是赴兩湖進行聯絡,出發前,黃興特地撥款5000元,請譚發動蘇、浙、贛、皖、湘、鄂諸省紛起響應。[1]:165黃興另寫信給同盟會湖北會員居正,告訴廣州即將發難之事,希望他在武漢主持新軍起義,及時響應。[1]:166

譚人鳳先到上海,立即囑咐宋教仁、陳其美、章梓、鄭贊丞等人赴各地準備響應。[1]:166然後,譚到武昌楊時傑孫武查光佛等人會晤,告以廣州起義,「兩湖尤關重要,希望宜急起響應。」並交出800元單獨作為湖北革命的經費。[1]:166譚人鳳會見胡瑛時,和鄂籍黨人發生了辯論。[1]:166譚堅持長江流域作為廣州起義的響應之師,而孫武稱兩湖地利人和,力爭以武昌為革命中心。[1]:166爭論未果,譚人鳳即轉長沙,指派吳敬庵劉文錦聯絡新軍,焦達峰運動綠林,及其它人事事項,並把700元經費交給曾伯興後返回上海。[1]:167

正當兩湖黨人等待發難消息、準備響應之時,廣州起義失敗的噩耗傳來。[1]:167居正、劉公、楊時傑、李作棟、胡祖舜、劉英、焦達峰、楊晉康等人召開大會,商討對策。[1]:167孫武發言稱,廣東既然沒有希望了,兩湖需要帶頭起義,從原先被動轉為主動;焦達峰則說,兩湖需要革命,再不要依賴別處了;楊時傑說,廣東已犧牲大批同志,他們盡了責任,今後革命的重任,兩湖同志需擔負起來。[1]:167-168

成立 編輯

為響應第三次廣州起義,譚人鳳曾以籌備中的同盟會中部總會名義抵漢,欲與兩湖黨人籌組武漢、長沙分會。[1]:169譚人鳳在武漢時,經過同焦達峰、楊晉康謝介僧劉承烈劉文錦鄒永成譚二式等人磋商,湖北中部同盟分會先行成立。[1]:169-170廣州起義失敗後,譚人鳳確信中原大勢在長江,遂同宋教仁等人加快成立同盟會中部總會。[1]:170宋教仁回憶說:「吾等計劃第三箸既歸失敗,於是進一步策第二箸,規劃湖北,更由陳君英士組織機關於上海,鄙人則從事湖南。」[1]:170

1911年7月31日,同盟會中部總會在上海北四川路湖州公學正式成立,其《宣言》明確「奉東京本部為主體」。[1]:170中部總會設總務幹事5人,由譚人鳳、宋教仁、陳其美、楊譜笙潘祖彝擔任,推譚為總務會議議長,下設庶務、財務、文事、交通、會計5部。[1]:170陳其美任庶務,潘祖彝任財務,宋教仁任文事,譚人鳳任交通,楊譜笙任會計。[1]:171

中部總會成立後,決定由江、浙、皖、贛、鄂、湘、川、陝8省聯合大舉,各自分途進行。[1]:171此時,歷經重創的黃興痛定思痛,同樣把注意力集中於中部。[1]:171黃興在給孫中山的信中言及廣州起義時寫道:「以經濟不足,不能推及長江以北,至為恨事。」[1]:171黃興得知同盟會中部總會成立,稱讚此舉使「長江上下,自可連貫一氣」,「老謀深算,雖諸葛復生,不能易也。光復之基,即肇於此,何慶如之!」[1]:171

起義 編輯

1911年9月14日,在中部總會湖北分會負責人居正的推動下,湖北當地的革命團體共進會文學社,在雄楚樓劉公寓所宣布聯合,並希望同盟會領導人來漢主持大計。[2]大家表示贊同,推舉居正、楊玉如為赴滬代表,攜款1000元購買槍械,並邀請同盟會領導人來武漢主持工作。[2]在滬期間,居正再三催促宋教仁從速到漢,但宋以報館事務繁忙為辭推託。[2]10月7日,居正覺得再不能留上海,他與陳其美、譚人鳳等人商量,決定譚人鳳當夜前往南京約請革命黨人起義,居正則於10日晚乘船北上。[2]兩人在南京會合後,一同返鄂。[2]

10月10日,陳其美按原約替居正買齊槍械,隱裝在沙發椅里,派人抬到預定官艙後,居正登輪出發。[2]10月10日晚,工程營以熊秉坤為首的革命士兵首先起義,第二天早晨,武昌城宣告光復。[2]12日晨,譚人鳳在南京上船與居正會合。[2]這時,新成立的武昌軍政府已致電上海居正轉宋教仁、黃興,告知起義消息,催促他們速到武漢主持;並請他們電請孫中山先生火速回國主持大計。[2]但由於居正等人正坐在船上,到13日船泊九江,居正、譚人鳳才知武昌革命黨人已首舉義旗。[2]14日船抵漢口,此時黎元洪已被推為都督[2]

針對革命黨人倉促起義,組織機構不完備、軍事指揮和行政處理上漫無秩序的局面,居正草擬了一份《中華民國軍政府條例》,並稱《條例》是孫中山和東京同盟會總部預定的。[2]《條例》規定,武昌軍政府機構分「軍政」和「民政」兩部分,由都督統管。[2]軍政方面設總司令職,下管參謀、軍令和軍務等部;民政方面設政治部長一職,管轄內務、外交、教育、實業、司法和理財等司,司之下設科。[2]大家無異詞,當場宣布通過。[2]次日,黎元洪簽字批准《條例》,當天頒布實行。[2]其後各省光復,所建各省都督府,大多依照湖北軍政條例,使革命形勢逐步穩定。[2]

辛亥革命後,同盟會本部自日本遷回國內,同盟會中部總會的活動自行結束。[3]:129

評價 編輯

學者王學莊、石芳勤指出,同盟會中部總會成立,並非同盟會發生了分裂。1910年的同盟會分會會長會議,是譚人鳳獲孫中山同意召開的。同盟會成立時,設有中國國內東、西、南、北、中五部名義,且南部總會已於1909年成立於香港,中部總會是有鑑於此醞釀成立的。譚人鳳的提議得到黃興的贊同和資助,而黃興是僅次於孫中山的同盟會領袖;在孫中山遠赴美洲籌款的情況下,同盟會中部總會已向本部請示成立。中部總會正式成立前夕,其負責人仍遵從本部活動,赴各地籌劃響應黃花崗起義。武昌起義後,孫中山歸國,中部總會服從孫中山的領導,自行解散。如此種種,都證明同盟會中部總會並非要自立門戶。中部總會在長江流域組織起義,是對全國革命形勢成熟的適應,是創舉而非分裂。而全國革命形勢的成熟,是武昌起義前的各次起義造成的,否則便不會有全國響應武昌起義。[4]

相關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霍修勇. 两湖地区辛亥革命新论. 國防科技大學出版社. 2008. ISBN 9787810995504.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劉作忠. 居正与辛亥革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北省委員會. 《湖北文史》總第九十輯. [2024-01-13]. 
  3. ^ 蔡鴻源,徐友春 編. 民国会社党派大辞典. 黃山書社. 2012. ISBN 9787546123035. 
  4. ^ 王學莊,石芳勤. 略论中部同盟会的成立和历史地位. 河北大學學報. 1982, (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