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醫養結合試點單位

2016年6月和9月,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先後聯合發布《關於確定第一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關於確定第二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先後將中國內地30個省級行政區[1]中的90個市(區)作為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2][3]

本條目為各試點單位開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情況匯總。

單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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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地方經濟狀況是支撐醫養結合試點開展的重要條件之一,故此表按照2020年中國內地各個省級行政區的GDP排名排序。

省級行政區 第一批 第二批
廣東省 東莞市 江門市 廣州市 深圳市
江蘇省 蘇州市 南通市 南京市
山東省 青島市 煙臺市 威海市
浙江省 杭州市 嘉興市 溫州市
河南省 鄭州市 洛陽市 濮陽市
四川省 雅安市 攀枝花市 德陽市 廣元市
福建省 廈門市 三明市 漳州市
湖北省 咸寧市 隨州市
湖南省 長沙市 湘潭市 岳陽市
上海市 徐匯區 普陀區 松江區
安徽省 池州市 蕪湖市 合肥市
河北省 石家莊市 邯鄲市 邢臺市 保定市
北京市 東城區 海淀區 朝陽區
陝西省 安康市 銅川市 西安市
江西省 南昌市 贛州市 撫州市
遼寧省 瀋陽市 大連市 遼陽市
重慶市 九龍坡區 墊江縣 沙坪垻區
雲南省 昆明市 曲靖市 西雙版納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市 賀州市 百色市
貴州省 貴陽市 銅仁市 遵義市
山西省 太原市 大同市 呂梁市
內蒙古自治區 呼和浩特市 鄂爾多斯市 烏海市
天津市 南開區 津南區 北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 克拉瑪依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黑龍江省 哈爾濱市 齊齊哈爾市 伊春市
吉林省 長春市 公主嶺市 梅河口市
甘肅省 蘭州市 慶陽市 隴南市
海南省 海口市 三亞市 儋州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
青海省 西寧市 海東市 海南州

各試點單位開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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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省的政策對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工作具有重要影響,故下文將試點單位按照省份進行分類陳述。

廣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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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東省出台《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

截至2020年10月,廣東省共有醫養結合機構298家。[4]

東莞市

2017年,東莞市通過《東莞市關於促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5]

2019年3月,東莞市醫養結合護理服務聯盟成立;[6]

江門市

2020年4月,江門市發布《江門市推進康養服務發展若干措施》,明確支持鄉鎮衛生院和敬老院「兩院一體」發展模式。

2020年底,江門市已有醫養結合機構17家。[7]

廣州市

2020年11月,廣州市印發《關於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的若干措施》;[8]

深圳市

2017年2月,深圳市印發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醫養融合服務規範》;[9][10]

2017年5月,深圳市印發《深圳市醫養結合試點工作方案》;[11]

2019年,深圳市已有醫養結合養老機構46家。[12]

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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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

南通市

南京市

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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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

煙臺市

威海市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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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嘉興市

溫州市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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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

洛陽市

濮陽市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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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

攀枝花市

德陽市

廣元市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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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

三明市

漳州市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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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

隨州市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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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

湘潭市

岳陽市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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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區

普陀區

松江區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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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

蕪湖市

合肥市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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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

郵鄲市

邢臺市

保定市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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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區

海淀區

朝陽區

陝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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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

銅川市

西安市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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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

贛州市

撫州市

遼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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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

大連市

遼陽市

重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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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坡區

墊江縣

沙坪垻區

雲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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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曲靖市

西雙版納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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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

賀州市

百色市

貴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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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

銅仁市

遵義市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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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

大同市

呂梁市

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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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鄂爾多斯市

烏海市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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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區

津南區

北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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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

克拉瑪依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黑龍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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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

齊齊哈爾市

伊春市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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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

公主嶺市

梅河口市

甘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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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

慶陽市

隴南市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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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

三亞市

儋州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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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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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

海東市

海南州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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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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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西藏自治區內沒有醫養結合試點單位
  2. ^ 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2016-06-16. 
  3. ^ 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2016-09-14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2). 
  4. ^ 广东医养结合“成绩单”出炉. 南方日報. 2020-10-24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5. ^ 东莞: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院有点火-民生网-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官网. 民生網.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6. ^ 东莞成立首个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联盟,将建老年照护服务平台_南方快报. 南方網.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7. ^ 江门市积极探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新模式 为老年人托起幸福晚年_政务要闻. 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8. ^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 [失效連結]
  9.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的通知--2017年第16期(总第1001期). www.sz.gov.cn.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10. ^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医养融合服务规范 (PDF).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7-02-23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8-21). 
  11. ^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法规. www.sz.gov.cn.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 
  12. ^ 深圳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已达46家 将探索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深圳新聞網.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