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委員會[1](英語: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ly Migratory Fish Stocks in the 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Ocean),通稱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英語:Western &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 WCPFC)是依據2000年《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和管理公約》(英語:Convent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ly Migratory Fish Stocks in the 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Ocean - WCPFC Convention)成立的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也是太平洋島國論壇組織的觀察員[2]。目前擁有26個成員和8個合作非會員。[3][4]
Western &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 |
原名 | 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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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 | WCPFC |
成立時間 | 2004年 |
類型 | 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委員會[*] |
總部 |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科洛尼亞 |
會員 | 26 |
秘書長 | 瑞亞·莫斯-克里斯蒂安 |
網站 | www |
WCPFC公約
編輯《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和管理公約》(英語:Convent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ly Migratory Fish Stocks in the 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Ocean - WCPFC Convention)訂於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於2004年6月19日生效,保存人是新西蘭政府。[3][5]
背景
編輯各締約方決定為當代和子孫後代確保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的長期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制訂公約。[6]
內容
編輯公約設立了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對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的養護和管理、委員會成員的義務、船旗國責任、遵守執法等做了規定。[6]
成員
編輯會員
編輯屬地
編輯合作非會員
編輯組織結構
編輯委員會設立了科學分委會、技術和執法分委會、北部分委會和金融和管理分委會,還設立了秘書處。[6][7]
分委會職能
編輯科學分委會主要職能為提出研究計劃,審議科學專家的工作,鼓勵促進科研合作,和審議相關研究和分析結果等。技術和執法分委會主要職能為提供、執行與遵守相關信息和意見建議,監督審議相關措施的遵守情況和執行情況。
秘書處
編輯秘書處執行主任由委員會任命,一屆任期四年,並可由委員會再次任命第二屆四年任期。
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及捕魚實體參與之安排)(中譯本).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法務部. [2024-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29) (中文(繁體)).
(c)「委員會」是指依據本公約所建立的「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委員會」
- ^ Forum Observer Organisations. 太平洋島國論壇. [202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12) (英語).
- ^ 3.0 3.1 About WCPFC. WCPFC. [2021年1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2月3日) (英語).
- ^ 沈卉卉,黃碩琳. 中西太平洋金枪鱼渔业管理现状分析. 上海海洋大學學報. 2014, 23 (5).
- ^ 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公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數據庫. [2021年1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10月14日) (中文(簡體)).
- ^ 6.0 6.1 6.2 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公约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數據庫. [2021年1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年1月21日) (中文(簡體)).
- ^ Secretariat and its Corporate Plan. WCPFC. [2021年1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1月21日) (英語).
- ^ About WCPFC. [2021-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