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連環殺童案

2006年中国社会刑事案件

佳木斯連環殺童案是2006年發生於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向陽區松林社區的連環殺童案。在3月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警方公布的兒童死亡數目為5名,媒體指出是4男1女。傳媒又指有6名兒童被殺,另有5名兒童被猥褻[1]

罪犯宮潤伯於1973年7月出生[2],為2004年底出獄的刑滿釋放人員(強姦幼女罪),租住在向陽區一片棚戶區內。宮潤伯是「天麒網吧」的常客[3]。據宮潤伯交待,受害幼童皆是其在網吧誘騙至家中後,施以男男強姦,虐待和殺害的。案發時間為2004年底開始至2006年2月28日為止。破案線索是根據一名僥倖逃脫的受害男孩向警方直接報案而來的。

2006年7月14日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判處宮潤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死亡賠償金合計661840元[2]。原告人不服,提出上訴。12月20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12月31日,經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宮潤伯執行死刑[1]

受害人及其家屬名單 編輯

依2006年3月5日《華商城報》上名單顯示,有以下受害者。

受害者 家屬
白金龍(男,15歲) 陳玉芳(母親,53歲)
江富元(男,12歲) 屈冬梅(母親,31歲)
王勝利(女,11歲) 卜玉娥(奶奶,53歲)
武抒田(男,10歲) 陳淑芬(母親,35歲)
馬千里(男,10歲) 謝紅艷(母親,35歲)

以上名單為官方媒體公布,作為事件親歷者,這個人數遠不止於此,現場搜出兒童鞋子32雙。所以死亡兒童人數,並不可靠。

案發經過 編輯

2005年3月16日,王勝利早晨上學後就一直未歸,家人多方尋找一直未果。

10月22日周六,江富元上午在家中做作業,中午12時,屈冬梅和丈夫出外給兒子買饅頭準備當作午飯,在她們十多分鐘後返回家裡時,突然發現江富元消失了,「是穿着拖鞋消失的……」。

12月11日,馬千里在上午9時許送弟弟去幼兒園後一直未歸。

12月31日,白金龍在13時向家裡人說「我出去玩一會兒後」,他騎着深綠色26飛鴿牌自行車出去後就一直沒有回來。

2006年1月7日,武抒田早晨7點離開家裡「去附近網吧玩一會兒後」,就一直未歸。

2月26日晚上,佳木斯市一小學學生[4]在向陽區「天麒網吧」結識了一位約30歲的男人,2月27日早上7時許,該男子將小孩誘騙至位於某砂石廠附近的一個房屋內,恐嚇威脅後將其猥褻。2月28日14時許,該小孩在母親陪同下向警方報案。15時20分,民警在向陽區松林社區12組一出租房屋內,找到案發現場,並發現屋內有4具已腐敗的男孩屍體。經過查找房主得知,現居住人為宮潤伯,外號「大扣子」。公安人員隨即將獲得的嫌犯照片,給男童辨認,男童確認此人。並於當日17時許,將到「天麒網吧」準備上網的宮潤伯當場抓獲。之後警方帶宮潤伯到案發現場指認。

警方一度把網吧老闆帶走,3月上旬此網吧被關閉。但根據傳言,即使案件傳開後的幾天,依然有許多孩子到這間網吧玩。抓獲嫌兇後,家長們接到通知,前去殯儀館辨認屍體及死者衣物。家長見到屍體時,發現「已經風乾的所有孩子的眼睛都被摳去、所有孩子都被開膛、內臟被掏空、生殖器被割掉……」

警方透露或尚有其他受害者,之前2月28日晚上11時,有一失蹤小孩家長來到偵辦此案的佳木斯市向陽區刑警大隊,一位值班人員向此家長表示:「確實有上網吧的孩子被害,但是社會傳的那些並不準確。」家長又打電話到監督警風的一名警官的手機里,這名警官同樣表示:「社會上傳說的被害人數並不準確,據我掌握的情況,被害人中沒有符合你孩子條件的。嫌疑人已被抓獲,但案子還沒處理完,更多的情況我不能告訴你。」

3月7日,從兇殺現場挖出多件衣物。3月8日警方帶疑犯宮潤伯第二次指認現場,但宮潤伯沒有被帶出車。並封鎖胡同口。上午10時15分,一輛車送來6名警察,接着有數名便衣尾隨而至,5個扛着鍬、鎬的農民工也被送到。警方再次對案發地二層樓下進行挖掘,16時許,兩名戴着白色手套公安人員被送來,人群中有人說是法醫,隨後不斷有領導模樣公安人員抵達現場;17時30分,4名公安人員從案發現場費力搬出4個裝滿東西的編織袋子,記者發現4個袋子未扎口,其中一個編織袋鼓鼓囊囊,兩個編織袋子稍小些,還有一個藍色方便袋隱約可見裝滿黑乎乎的東西。隨後,兩名民警把4個袋子裝入轎車後備箱駛離現場。

後來公安部黑龍江省公安廳相繼派出人員對此案開展偵查及核查工作。經對遺留在現場的血跡和牙齒等進行進一步勘查和DNA檢驗,又發現另一男性兒童遇害。犯罪嫌疑人宮潤伯在證據確鑿下,供認了曾殺害一名流浪兒童的罪行。

註解 編輯

  1. ^ 1.0 1.1 記者:梁書斌、鄒大鵬. 一年间猥亵杀害6名少儿. 現代快報網站,來源:新華網. [2016-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4) (簡體中文). 
  2. ^ 2.0 2.1 記者:賀東旭. 黑龙江佳木斯系列杀童案凶手被判死刑. 新浪網,來源:北方網——來源:生活報. 2006-07-14 [2016-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3) (簡體中文). 
  3. ^ 之前有傳言宮潤伯是網吧管理員;另外之前有報導音譯其姓名為宮潤「柏」,現證實有誤。
  4. ^ 各報章沒列出該小孩姓名,此舉或是為了保護此受害者。但也可能是警方故意其隱瞞身份,以掩蓋其無能。根據傳言,這名男孩在松林派出所報案後竟然不受理,這名小孩到另外一所派出所報案,此案方破。與警方的說法有出入。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