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府

明清时期行政区

保定府兩代的洪武元年(1368年)改保定路置,治所清苑縣(即今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先屬北平布政使司,靖難中改屬平燕布政使司,靖難後改屬北直隸京師。下轄:清苑滿城安肅定興新城唐縣雄縣容城慶都博野蠡縣完縣等縣和安州易州祁州三州[1],轄境相當今河北省太行山以東,瀦龍河唐河拒馬河之間,略小於今保定市的範圍。

保定府在直隸省的位置(1820年)
直隸總督署

沿置,為直隸總督駐地、直隸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駐地、直隸省治、清河道駐地。因雍正帝泰陵所在,而升易州為直隸州。民國初年,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於1913年廢,共開府545年。

注釋 編輯

  1. ^ 明史》(卷40):「保定府元保定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元年九月為府。十月屬河南分省。二年三月來屬。領州三,縣十七。東北距京師三百五十里。弘治四年編戶五萬六百三十九,口五十八萬二千四百八十二。萬曆六年,戶四萬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五十二萬五千八十三。」

外部連結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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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保定府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