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理部
教廷部门
信仰教理部,簡稱為信理部(拉丁語:Congregatio pro Doctrina Fidei,縮寫為CDF),羅馬教廷聖部之首,其前身是羅馬宗教裁判所。所在地是信理部宮。
信理部 | |
成立時間 | 21 7 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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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機構 | Sacred Congregation of the Holy Office[*] |
後繼機構 | Dicastery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 |
機構類型 | 聖部[*] |
機構駐地 | 信理部宮[*] |
機構首長 | prefect of the 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 |
影像資料 | |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5年4月21日) |
歷史
編輯信理部是羅馬教廷九個聖部中歷史最悠久的一個,襲承自宗教裁判所。這個教廷中最重要的部門,是由時任教宗保祿三世於1542年建立。在1904年,信理部被教宗庇護十世改名為「至聖聖部」。1965年12月7日,部門名稱改為「神聖信仰教理部」。1985年起,其名稱中不再使用「神聖」一詞。
簡介
編輯負責「傳播天主教教義,並保護那些疑似因新興的、不可接受的教義而處於危險中的基督徒傳統」。據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88年6月22日,頒布的宗徒典章第48章及第50章中所言:「信理部本身的義務是推動並保護天主教世界信與德的教義。」因此,信理部具有管理一切與推動保護教義這一問題有任何聯繫的事物的權限。「信理部一對一或成組地,如同可信的信理導師般幫助主教們運作其部門。信理部是一個承擔推動、捍衛信仰完整性的義務的聖部。」[1]
信理部職權也包括調查天主教內所有嚴重罪行,如褻瀆聖體,褻瀆告解聖事的神聖性,及神父猥褻與性侵十八歲以下兒童。事實上,作為信德的推手,曾在媒體上紛紛揚揚的神父戀童癖問題就是由這一部門處理的。其下屬機構有國際神學委員會、宗座聖經委員會及宗座神學委員會。信理部部長也依據其職權兼任(Ex officio)三個委員會的主席。
構成
編輯信理部榮休部長是德國籍的格哈德·路德維希·繆勒樞機,前任部長是西班牙籍的路易斯·拉達利亞·費勒樞機。
- 部長
- 部秘書長
- 秘書長助理
- 副秘書長
- 部員25人:包括樞機主教,總主教,宗主教及主教
- 顧問28人:包括聖典學者。
- 神學家33人(來自平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