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鎮(1887年—1957年),字鐵生江蘇宜興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儲鎮曾經在南洋公學學習,1905年到中國東北,畢業於東北講武堂。1916年3月,經司法部批准,增設鐵嶺、錦縣、洮南地方審判廳,儲鎮任鐵嶺地方審判廳書記官長。[1]此後他1923年任遼陽縣知事。[2]後來他還曾任吉林懷德地區負責人。1926年,哈爾濱特別市成立,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局長儲鎮任哈爾濱特別市市政局局長,同年哈爾濱特別市參事會成立,他兼任參事長。[3]他還曾任1928年成立的東北水道局局長。[4]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日軍占領中國東北後,他任青島市社會局局長及青島市政府高級參議員。[5]抗日戰爭期間,他到重慶,任職於司法部。1942年,他任農業部主任秘書、辦公廳主任和總務司司長。1944年,他任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司法組組長。後來他於1945年至1947年任東北行營軍法處少將處長。[6]1949年,他任司法院參事等職。

1957年他逝世。

著作 編輯

  • 《市政要論》

參考文獻 編輯

  1. ^ 遼寧省志: 審判志,瀋陽: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年,第114頁
  2. ^ 辽阳市志 第一卷·大事记,辽阳市情网,2009年02月06日. [2012年2月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3. ^ 哈爾濱大事記1926年(民國十五年),哈爾濱地情網,於2012-2-1查閱[失效連結]
  4. ^ 6-航道测量,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2006-5-15. [2012-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5. ^ 青島市志: 外事志. 僑務志,北京:新華出版社,1995年,第170頁
  6. ^ 東北人物大辭典第2卷下,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005、20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