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贊 (廣平公)

元贊(6世紀—?),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魏孝文帝元宏曾孫,廣平文懿王元悌之子,北魏宗室、官員,西魏十二大將軍之一。

534年,元贊跟隨叔叔魏孝武帝元修入關中。永熙三年閏十二月癸巳(535年2月3日)宇文泰毒死魏孝武帝后,秘密不發布喪事,宇文泰與群臣商議冊立新皇帝,眾人大多推舉元贊為嗣君。濮陽王元順在正室以外的房間流下眼淚對宇文泰說:「高歡逼迫驅逐先帝,冊立幼年的君主來獨攬大權,您應該反其道而行之。廣平王雖然與先帝親近,但是年幼,不適合居於皇帝之位,不如冊立年長的君主來奉戴。」宇文泰深深的贊同元順的意見,因此發布國家的喪事,向太宰、南陽王元寶炬奉上帝號[1][2]。535年,元贊被任命為司徒。537年六月,元贊被任命為太尉。543年七月,元贊被任命為司空。最後為大將軍尚書令少保、小司徒、廣平郡公。

自從尚書元烈被誅殺後,西魏廢帝元欽有怨言,暗中謀劃誅殺太師宇文泰,淮安王拓跋育和元贊等人流淚勸諫他,元欽不聽。宇文泰於是與公卿商議廢掉元欽,立齊王拓跋廓為皇帝[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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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1. ^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及武帝崩,秘未發喪,諸人多舉廣平王為嗣。順於別室垂涕謂周文曰:「廣平雖親,年德並茂,不宜居大寶。」周文深然之,因宣國諱,上南陽王尊號。以順為中尉,行雍州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秦州刺史。順善射。初,孝武在洛,於華林園戲射,以銀酒卮容二升許,懸於百步外,命善射者十餘人共射,中者即以賜之。順發矢即中,帝大悅,並賞金帛。順仍於箭孔處鑄一銀童,足蹈金蓮,手持剗炙,遂勒背上,序其射工。
  2.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六·梁紀十二》:癸巳,帝飲酒,遇鴆而殂。泰與群臣議所立,多舉廣平王贊。贊,孝武之兄子也。侍中濮陽王順,於別室垂涕謂泰曰:「高歡逼逐先帝,立幼主以專權,明公宜反其所為。廣平沖幼,不如立長君而奉之。」泰乃奉太宰南陽王寶炬而立之。順,素之玄孫也。
  3. ^ 《周書·卷二·帝紀第二》:自元烈誅,魏帝有怨言。魏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垂泣諫之,帝不聽。於是太祖與公卿定議,廢帝,尊立齊王廓,是為恭帝。
  4. ^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三年春正月,安定公宇文泰廢帝而立齊王廓。帝自元烈之誅,有怨言。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並垂泣諫,帝不聽,故及於辱。
  5.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五·梁紀二十一》:魏主自元烈之死,有怨言,密謀誅太師泰;臨淮王育、廣平王贊垂涕切諫,不聽。
  6. ^ 趙君平,趙文成編. 《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 北京: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2015.07: 176. ISBN 978-7-5013-5598-3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