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元常(?—?),唐朝相州安陽縣(今河南省安陽市)人,出自長樂馮氏馮子琮曾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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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元常舉明經唐高宗朝,歷監察御史劍南道巡察使、尚書右丞兵部侍郎等職,興利除害。尚書左丞馮元常為高宗信任,高宗晚年多病,常對各部官員說:「朕身體不好,可先與馮元常商量再奏報。」馮元常私下對唐高宗說:「皇后(武則天)威權太重,應該稍加抑制。」唐高宗雖不能採納,但認為他說得對。唐高宗駕崩,武則天廢黜唐中宗,以太后稱制,行使皇帝權力,各地爭相報告吉兆;嵩陽縣令樊文進獻一塊瑞石,太后於朝堂向百官展示,馮元常上奏:「獻石的行為是討好和欺詐,不應欺騙天下人。」太后因此不高興,調馮元常出任隴州(今甘肅隴西刺史,中途改授眉州(今四川眉山)刺史,遷廣州都督,所在皆有政績。李仙嗣叛亂,馮元常奉詔討伐。後為酷吏周興所陷,追赴神都,下獄死。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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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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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馮慈讓

曾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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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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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苑英華》卷414·蘇頲《授馮光嗣揚州都督府司馬等制》:門下:朝散大夫使持節黃州諸軍事守黃州刺史馮光嗣,忠信立名,見推人物;朝散大夫守相州別駕上柱國鄭國公楊獻,通明應務,雅有吏能:頃在中朝,各登清貫;自居外郡,頗聞政績。連率之府,貳職為難,宜膺產命之榮,以副缺官之選。光嗣可守揚州大都督府司馬,散官如故;獻可守潞州大都督府司馬,散官封如故,仍並馳驛赴任。
  2. ^ 元和姓纂四校記·卷一·1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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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185上》,出自劉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12》,出自《新唐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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