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結挺(1920年—1993年),山東省平邑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有妻張西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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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嚴重違法亂紀、合謀打擊陷害幹部群眾,於1963年3月夫妻二人同時被撤銷職務,1965年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二人被開除黨籍[1]

文化大革命期間,劉結挺、張西挺在四川組織操縱幫派勢力,通過二月鎮反,大搞篡奪省委領導權的活動。劉結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成都軍區副政委、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2]。期間組織重慶大武鬥瀘州武鬥事件,造成重大傷亡事件。1978年6月20日,劉結挺、張西挺被逮捕,1982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判處劉結挺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處張西挺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3][4][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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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玉良主編;《翠屏區志》編纂委員會編. 翠屏区志 1986-2000.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4.11: 622. ISBN 7-80192-402-9. 
  2. ^ 張鋒主編. 当代中国百科大辞典. 北京:檔案出版社. 1991.06: 296. ISBN 7-80019-286-5. 
  3. ^ 王治國主編;《當代四川》叢書編輯部編. 新编四川概览. 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 1999.09: 45. ISBN 7-5364-3604-1. 
  4. ^ 彭勃主編. 中华监察执纪执法大典 第3卷. 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 : 849. 
  5. ^ 卓愛平. 中共九大:特殊时期召开的错误大会. 毛澤東數字網. [2012-1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