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燈新話》,明朝小說,共4卷21段,明人瞿佑撰。

歷史 編輯

《剪燈新話》繼承了六朝志怪唐人傳奇的傳統,於洪武十一年已有抄本永樂十五年,瞿佑在保安重校《剪燈新話》,在當時甚受歡迎,甚至成為禁書失佚。李時勉上書要求禁燬《剪燈新話》,以免「邪說異端日新月盛,惑亂人心」。[1]然而朝廷禁而不絕,《剪燈新話》以不同的方式在民間流傳。[2]1917年董康日本藏本翻刻。

影響 編輯

永樂十七年,李昌祺仿擬《剪燈新話》創作了《剪燈餘話》。邵景詹寫《覓燈因話》,此三書合稱「三話」。周禮亦撰《剪燈餘話》,與李昌祺所撰小說同名。《剪燈新話》中的〈金鳳釵記〉被凌濛初改作《初刻拍案驚奇》卷23的《大姊遊魂完宿願,小妹病起續前緣》,又如《李將軍錯認舅,劉氏女詭從夫》則改自〈翠翠傳〉。

《剪燈新話》亦對漢字文化圈大有影響,如日本上田秋成的《雨月物語》,朝鮮國金時習的《金鰲新話》,安南國阮嶼的《傳奇漫錄》等。

注釋 編輯

  1. ^ 顧炎武日知錄之餘》卷四「禁小說」記載:「《實錄》:正統七年二月辛未,國子監祭酒李時勉言:近有俗儒假託怪異之事,飾以無根之言,如《剪燈新話》之類。不惟市井輕浮之徒爭相誦習,至於經生儒士,多舍正學不講,日夜記憶,以資談論;若不嚴禁,恐邪說異端,日新月盛,惑亂人心。乞敕禮部行文內外衙門,及調提為校僉事御史,並按察司官,巡歷去處,凡遇此等書籍,即令焚毀,有印賣及藏習者,問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為邪妄所惑。從之。」
  2. ^ 曹安在《讕言長語》中寫道:「景泰中,予家食,偶得啟蒙故事玩之。多取《剪燈新話》事,其中事皆託言非實,史亦多妄」,又云:「今《剪燈新話》、《餘話》等一切鬼話,啟蒙故事收之。」

參考書目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