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立陶宛關係
加拿大-立陶宛關係是加拿大和立陶宛之間的外交關係。這兩個國家都是北約和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的正式成員。
加拿大 |
立陶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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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編輯加拿大和立陶宛於1937年建立外交關係。1944年,立陶宛被蘇聯強行吞併,加拿大從未承認蘇聯吞併立陶宛的合法性。1990年,立陶宛在蘇聯解體後獲得獨立,加拿大和立陶宛於1991年9月2日重新建立外交關係。[1]2016年,兩國迎來了建交25周年。[2]
雙邊協定
編輯兩國簽署了雙邊協定,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1997年)、社會保障合作協議(2006年)和青年流動協議(2010年)。[2]
貿易
編輯2016年,加拿大與立陶宛的貿易總額為4.228億美元。加拿大對立陶宛的出口達到5110萬美元,其中包括機械、汽車和部件、魚類和海鮮、電機和設備。立陶宛對加拿大的出口達到3.717億美元,包括礦物燃料和石油、家具和床上用品、科學和技術儀器以及化肥。[2]
常駐外交使團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Political Relations between Lithuania and Canada. [2021-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1).
- ^ 2.0 2.1 2.2 Canada and Lithuania relations. [2021-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5).
- ^ Embassy Office of Canada in Vilnius. [2021-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5).
- ^ Embassy of Lithuania in Ottawa. [2021-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