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當街摔死女童事件

2013年刑事案件

北京當街摔死女童事件發生在2013年7月23日晚間,案犯韓磊乘坐李明駕駛的白色轎車,在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一公交車站台附近,因為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韓磊隨即將2歲的女兒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摔在地上,事發之後韓磊和李明駕車逃離現場。3天之後(26日),被摔女童經過搶救無效死亡[1]。該事件當即引發了中國社會的震驚,在紛紛指責犯罪嫌疑人的同時,也有媒體反思,社會風氣每況愈下泯滅了人們的良知和理性,是該事件背後的背景原因[2]

審判 編輯

案發之後,犯罪嫌疑人韓磊與李明都遭到逮捕。根據韓磊的父親介紹,韓磊從小在單親家庭長大,從小遭受到欺負,因此性格敏感易怒,並且喜歡摔東西發泄;在摔嬰案發生之前,韓磊就有犯罪前科[3]。韓磊在庭審時辯解稱,摔女嬰不是故意所為,起初只為發泄而摔東西,並且不知道摔的是女嬰;他也表示摔嬰兒的行為對不起自己的良心,聲稱「哪怕說法律上不判處我死刑,我良心上一輩子都不能原諒自己,我已經沒有活下去的信心了」,並且請求法院判處他死刑[4]

而被害人家屬則拒絕接受賠償,並且強烈要求法院判處韓磊死刑。韓磊的父母7次前往受害者家道歉未果,其中1次道歉時,韓磊的母親被受害者家屬追打摔傷[5]

2013年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之後,韓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13年11月1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1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韓磊曾因為犯罪被判處以刑罰,仍不思悔改,在刑滿釋放9個月之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他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並且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主觀惡性較深,人身危險性大,並且繫纍犯,因此維持二審死刑判決;李明因為故意窩藏韓磊並協助逃跑,同時在犯案時屬於假釋考驗期間,被裁定撤銷假釋,以窩藏罪連同前罪未服滿刑期合並判處5年有期徒刑[6]

2014年10月31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韓磊被執行死刑。據媒體報道,韓磊是被槍決處死,並且執行之前異常緊張[7][8]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北京摔死女童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中國新聞網.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2. ^ 新华网评北京摔婴案:人性何在. 新華網.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3. ^ 北京摔童案罪犯父亲讲儿子成长:爱摔东西发泄. 北京青年報.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8). 
  4. ^ 北京摔婴案主犯:最严厉处罚是良心的折磨. 京華時報.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5. ^ 北京摔童嫌犯父母7次登门道歉 母亲被追打摔晕. 法制晚報.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3). 
  6. ^ 北京大兴摔童案上诉维持韩磊死刑判决. BBC. [2013-1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29). 
  7. ^ 北京“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今日被执行死刑(图). 中新網. 2014-10-31 [2014-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1). 
  8. ^ 韩磊临刑前情绪紧张连抽两根烟(图). 揚子晚報. [2014-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29).